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 来源:德昌教育 时间:2024-03-22 15:05:54 阅读量: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我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德昌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本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认定机构
由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2024年3月22日上午8:00至4月30日下午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或者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进行网络报名。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于2024年5月7日至5月9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档案室(县公安局背后档案局西楼电梯楼五楼)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意: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1份;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三)体检
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在工作人员处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在2024年5月6日至5月13日(工作日)期间自行到德昌县人民医院或德昌县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医院工作人员处。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以上流程均合格后,经相关部门最终审核合格后印制并颁发证书。申请人于2024年6月11日-6月1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档案室领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详细事项可咨询人事股工作人员李仁会,联系电话:0834-5131388。
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22日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德昌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本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认定机构
由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2024年3月22日上午8:00至4月30日下午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或者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进行网络报名。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于2024年5月7日至5月9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档案室(县公安局背后档案局西楼电梯楼五楼)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意: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1份;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三)体检
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在工作人员处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在2024年5月6日至5月13日(工作日)期间自行到德昌县人民医院或德昌县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医院工作人员处。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以上流程均合格后,经相关部门最终审核合格后印制并颁发证书。申请人于2024年6月11日-6月1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档案室领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详细事项可咨询人事股工作人员李仁会,联系电话:0834-5131388。
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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