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疫情防控期间就医告知书

作者: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1-26 14:06:41 阅读量: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当前全球疫情仍呈加速扩散趋势,国内多地接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加大,疫情传播风险增加,为进一步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现就我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和就医须知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

1、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应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及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没有健康码的须现场注册,确无法注册的,须携带身份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医疗机构。

2、提倡门诊患者网上预约就诊,减少等候时间。遵从医疗机构落实“一人一诊一室”、“一米线”、“隔位就座”等规定,避免人员集聚。

3、发热(体温≥37.3℃)、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请到各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接诊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如有上述症状的患者就诊,要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就诊机构报告后,严格按照诊疗流程规范处置,对发热患者实行闭环管理,请患者主动配合医疗机构进行信息登记及相关检查,就诊后请配合医务人员进行随访。发热患者须由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引领至发热门诊就诊,不得进入普通诊区、病区。

二、住院诊疗

1、患者在住院期间禁止离院。

2、严格执行以下病区管理措施,包括:

(1)除急诊患者外,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必须经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

(2)住院病区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门禁管理,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外,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禁止随意跨病室、病区走动、聚众聊天等。

(3)严禁到医院探视病人,鼓励视频探视;

(4)规范陪护管理: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并需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健康监测和管理。

三、法律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请在预检分诊和就诊时,向医生如实告知本人的真实情况。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事关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敬请各位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上述要求,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感谢您的配合!

宁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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