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开展2024年见习基地招收青年就业见习公告

作者: 来源:普格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3-07 15:43:42 阅读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146号)文件精神、《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青年见习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函【2019】142号)文件精神,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对其中已脱贫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残疾青年、退役士兵、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同等条件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见习补贴及保险

青年见习人员见习补贴按“凉就领发【2022】2号”的规定执行,即按照凉山州最低工资标准发放(1970元/人/月),见习补贴按月由就业见习基地足额支付,见习基地按3个月为一个季度向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领,其他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另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统一为见习青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

普格县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普格县普基镇团结巷)

普格县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普格县吉乐乡中心小学校(普格县吉乐乡团结村1组)

普格县人民医院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由见习单位提供);

(4)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报名前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办理)。

(5) 就业见习协议2份(报名成功后签订)

4.报名后,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双方在待遇等各个方面协商达成一致后,见习基地向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交见习青年个人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与见习青年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后就业见习生效。

5.见习青年中途提前终止见习,需离岗前3天向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交《就业见习提前终止协议》,审批通过后就业见习终止。

6.在见习期间,超过15天未在岗,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见习资格,就业见习提前终止。

7.见习青年在见习期间不服从见习基地正常工作安排管理,见习基地可提前解除就业见习协议,同时见习基地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就业见习协议。

报名咨询电话:4775248

城南社区胡书记:13882467849

城北社区艾书记:15828774983

吉乐小学说木老师:1813253590

县医院靳医生:18981547258

附件:普格县2024年就业见习岗位一览表第二批
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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