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上坟烧纸点香蜡的通告
作者: 来源:冕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2-06 12:00:54 阅读量:
冕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上坟烧纸点香蜡的通告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上坟烧纸点香蜡的通告
当前,我县已全面进入高火险期,风干物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较高,极易发生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为全面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规范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境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上坟烧纸点香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6月30日起,除县殡仪馆限定区域外,全县境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林区、公墓、陵园焚烧纸钱、坟头草、点香蜡。
二、从即日起,全县境内未经许可不得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三、凡违反上述规定野外违规用火的,按照省、州、县《防火令》和《禁火令》规定予以坚决打击。
四、提供餐饮、住宿、婚庆典礼、殡葬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告知服务对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不得提供代为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并对其服务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属地乡镇(街道)报告。
五、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3年2月6日起施行。
冕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