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白鹤滩水电站汛期蓄洪的通告
作者: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8-02 16:42:58 阅读量:
按照三峡集团流域枢纽运行管理中心转发的长江水利委员会对金沙江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水库2022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批复意见,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移民工作办公室关于白鹤滩水电站汛期安全提醒函》(移函〔2022〕286号),白鹤滩水电站计划于8月1日开始蓄水调度,水位将持续抬升,加之汛期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最关键期,防汛形势严峻,为做好汛期水库蓄洪阶段的库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蓄洪水位
白鹤滩水电站库区自2022年8月1日起开始蓄水,2022年8月底前蓄水可至高程825米。
二、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自觉远离825米水位线及以下区域,远离影响区沿岸的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堤坝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影响区域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网鱼、钓鱼、耕种、放牧、采石、采砂、游泳、漂流、游玩、摄影等生活生产及娱乐活动;严禁未经批准的船只在影响水域航行、停泊、作业;严禁非法开设码头;严禁在影响区域进行未经批准的施工作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管控设施,冲击管控卡点;企业临水、涉水作业必须确保施工安全。
(二)蓄洪影响区域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库岸边坡稳定排查,全力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并通过村村响、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引导,及时告知蓄洪期间的水情预报和实况通报等相关信息。广大群众要监护好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管理好家禽家畜,严禁群众及家禽家畜进入水库淹没区和影响区,确保沿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移民镇政府及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经信局、县住建局、宁南生态环境局、县移指办、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切实加强监测管控、临时避险等各项工作,工作中要注重与三峡移民办、地灾部及县内各单位之间的横纵向沟通协作,确保信息畅通,工作及时有效,全力确保白鹤滩水电站汛期蓄洪安全。
(四)蓄洪影响区域内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白鹤滩水电站蓄洪工作。违反本通告,擅自进入蓄洪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积极做好应急准备
若广大群众发现因蓄水引发的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或出现异常情况,请第一时间向属地镇和相关部门报告。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姚勇(县水利局局长),联系电话:0834—4572221,13980286196;范洪(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联系电话:0834—4572678,13981595728;马兴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联系电话:0834—4572999,13881573358;李茂伦(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联系电话:0834—4572072,13981583585;罗欢(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电话:0834—4572617,13981540587;孙位(三峡移民办白鹤滩项目部专业师),联系电话:13281083268。
特此通告。
宁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一、蓄洪水位
白鹤滩水电站库区自2022年8月1日起开始蓄水,2022年8月底前蓄水可至高程825米。
二、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自觉远离825米水位线及以下区域,远离影响区沿岸的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堤坝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影响区域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网鱼、钓鱼、耕种、放牧、采石、采砂、游泳、漂流、游玩、摄影等生活生产及娱乐活动;严禁未经批准的船只在影响水域航行、停泊、作业;严禁非法开设码头;严禁在影响区域进行未经批准的施工作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管控设施,冲击管控卡点;企业临水、涉水作业必须确保施工安全。
(二)蓄洪影响区域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库岸边坡稳定排查,全力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并通过村村响、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引导,及时告知蓄洪期间的水情预报和实况通报等相关信息。广大群众要监护好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管理好家禽家畜,严禁群众及家禽家畜进入水库淹没区和影响区,确保沿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移民镇政府及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经信局、县住建局、宁南生态环境局、县移指办、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切实加强监测管控、临时避险等各项工作,工作中要注重与三峡移民办、地灾部及县内各单位之间的横纵向沟通协作,确保信息畅通,工作及时有效,全力确保白鹤滩水电站汛期蓄洪安全。
(四)蓄洪影响区域内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白鹤滩水电站蓄洪工作。违反本通告,擅自进入蓄洪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积极做好应急准备
若广大群众发现因蓄水引发的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或出现异常情况,请第一时间向属地镇和相关部门报告。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姚勇(县水利局局长),联系电话:0834—4572221,13980286196;范洪(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联系电话:0834—4572678,13981595728;马兴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联系电话:0834—4572999,13881573358;李茂伦(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联系电话:0834—4572072,13981583585;罗欢(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电话:0834—4572617,13981540587;孙位(三峡移民办白鹤滩项目部专业师),联系电话:13281083268。
特此通告。
宁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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