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未成年人外出务工的公告

作者: 来源:看盐源 时间:2022-07-30 17:59:12 阅读量:
社会各界人士: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因外出务工失辍学,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盐源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发布如下公告。

一、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和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外出务工。

二、严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允许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和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外出务工。

三、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和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外出务工。

四、严禁运输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和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外出务工。

五、严禁介绍、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和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务工。

希望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踊跃举报。举报内容经查实,将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防止未成年人外出务工报警电话:0834-6364517
控辍保学举报电话:0834-6366446
禁止使用童工投诉举报电话:0834-6262957
非法营运车辆举报电话:0834-6362266。
盐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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