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会东县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的通知
作者: 来源:会东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0-15 11:15:11 阅读量:
东府办函〔2020〕30号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会东县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的通知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会东县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外来企业投诉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会东县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以下简称“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张祥斌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李瑞丹 县司法局局长
特邀成员:候锐峰 县法院副院长
马 钧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冯国玉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缪祥斌 县政协经济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组成人员:苏会祥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晓勇 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家东 县发改经信局副局长
蒋世元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顺弘 县司法局副局长
黄 健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邦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怀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
张建国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高东平 会东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国祥 县税务局副局长
禄 荣 县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张国福 县工商联副主席
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由李顺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法治综合股承担日常工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主要职责
(一)指导、监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
(二)受理外来企业投诉事项,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
(三)帮助外来企业通过仲裁、诉讼、复议、申诉等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分析外来企业投诉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为外来企业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六)对损害会东县对外开放形象,破坏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上一篇:甘洛县巡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