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巡察公告

作者: 来源:甘洛发布 时间:2020-10-15 08:34:13 阅读量: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等规定,经县委同意,从10月13日起,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甘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15天左右。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回头看”以督导整改为主要目的和内容开展工作,重点督促检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再监督、再巡察。

一、问题整改组织保障是否到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否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是否主动辨析问题、担当责任;是否持续不懈抓整改,有没有“整改汇报后万事大吉”、整改汇报结束整改工作就结束的问题;整改任务是否落实到人、到岗,凝聚工作合力、取得实绩。

二、巡察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反馈问题是否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有计划、分步骤进行整改,有没有搞花架子、形式主义、空喊口号、空走过场、变换花样实质不改等问题。重点查阅整改措施是否有针对性、任务是否细化分解、佐证资料是否留存。

三、对相关问题责任人的处理是否到位。察看对巡察移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查办情况,是否全部处置到位等问题。

四、相关体制机制是否建立完善。被巡察党组织是否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是否加强党风廉政风险防范和管理,是否能够不断提升党组织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

五、是否存在新的问题。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所属管理和挂靠、代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关键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反映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5:30
联系电话:18090672531
电子邮箱:782820170@QQ.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甘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门口
接待地点:甘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特此公告

           中共甘洛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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