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关于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作者: 来源:甘洛发布 时间:2022-11-12 15:40:57 阅读量:
甘洛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第32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甘洛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2日13时起,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新市坝镇、嘎日乡全域,普昌镇桥边村、斯普村,田坝镇挖夯村,苏雄镇埃岱村,玉田镇觉铁村。

二、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根据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2.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不外出,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持有效身份证件、出入登记卡、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2小时内就近完成生活物资购买;确有不便的,可由当地乡镇或社区统一代为购买。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参加防疫工作和紧急诊疗的医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可以凭工作证、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病就医人员,由所在村(社区)安排全程闭环转运至就近医院就医。

请广大市民群众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扎实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间隔两米检测”等措施,有发热等症状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凡拒绝接受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或者治疗,故意隐瞒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甘洛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甘洛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室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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