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 来源:冕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1-09 14:30:20 阅读量:
为促进我县教育、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使用事业人员编制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详细情况见附件《冕宁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2.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证书。未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 月 18 日(在编在职人员的辞职批准时间也按此计算)。

(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尚在影响期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报考教师岗位的,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报考卫生岗位的,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定向医学生。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其中: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4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详见《冕宁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 11 月 18 日上午9:00至 11 月20日下午5:00,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 11 月21 日下午5: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 11月 21 日下午5:00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考生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填写报名表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无人接听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与报考条件相符,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18日上午9:00至 11月22 日下午5: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若同一岗位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超过5:1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先进行笔试; 如无需笔试,则报名缴费成功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是否相应削减、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名额和调整的岗位招聘名额,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调整到其他岗位,有关情况于2022年 11 月 27 日前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公告。

(二) 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于2022年 11 月 28 日上午9:00至 12 月 3 日上午9:3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后续考务日程安排有变化的,将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者务必关注)。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核

1.考核方式。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如卫生岗位无需笔试,则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研究生不占比例,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考核内容。(1)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使用冕宁县学校现行教材,通过试讲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2)报考卫生岗位的,如需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果卫生类岗位无需笔试,则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2年 12 月 3 日(暂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 12 月7 日(暂定)前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查询,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于12月9日(暂定)之前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mn.gov.cn/]查询。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报考教师岗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所报学科岗位实际笔试最高成绩计算。

(二)面试

面试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的面试公告。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研究生不占比例,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所报岗位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80%,不含零分及以下考生)。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报考信息表》(网络下载打印)。

(2)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它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6)本人近期2寸标准照2张。

(7)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提供从档案中复印的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报考英语教师的还须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年龄放宽的考生须提供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顺序:进入面试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按面试顺序提前抽取面试内容,准备3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2分钟以内。

(3)面试计分方法:采用百分制记分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次日分别在冕宁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和冕宁县卫生健康局公示栏上公布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核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毛发检)。

4.复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选择岗位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问题人员,按所报考岗位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后,办理聘用手续。选岗前必须提交本人学籍档案,须与主管部门签订《冕宁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就业协议书》,不签订的人员视为放弃选岗聘用资格。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属使用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

3.奖励机制:根据冕委办发〔2017〕197号文件精神,给予一次性安家费等待遇,其中:聘用的非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985”“211”院校本科学士2万元。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支付一次性安家费的50%;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且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支付其余部分;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未满6年辞职、离职或调离的,按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比例退还所得安家费;服务期未满3年(含试用期)辞职、离职或调离的,全额退还所得安家费。以上各类人才属冕宁籍(含学籍、户籍等)的可按标准上浮10%享受一次性安家费。

九、培训

报考教师岗位的,岗前培训由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由县教师发展中心实施,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

经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办理聘用手续、培训等环节后出现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和冕宁县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731061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730936(冕宁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4-6700561(冕宁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34-6723164(冕宁县纪委监察委)

联系人电话:宋股长(教育) 13881489108  陈股长(卫生)18908152280

附件:

1.《冕宁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冕宁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表》

相关事项提示:

1.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招聘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①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②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③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招聘,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④为避免影响招聘,考生需书面承诺本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国(境)外、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发烧、发热、咳嗽等高热症状。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⑤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
    ⑥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⑦招聘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招聘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招聘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招聘,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招聘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⑧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招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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