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规范保证金退还制度确保民工工资不欠付
作者: 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时间:2022-11-02 16:57:53 阅读量:
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我州始终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制度,督促企业按时缴纳工资保证金。
为避免建设项目竣工后不再发生因用工实名制管理的疏漏导致施工期间农民工工资未足额支付引发的欠薪上访,我州在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流程上增加了前置性的规定:一是要求工程竣工60天后总包单位需提交在工地现场不欠付民工工资的公示结果;二是要求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公司、工程总包单位提交不欠付工资的承诺书,明确工程中的所有务工人员工资已全部足额支付,无虚报和漏报。今后,如有该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欠付情况,由工程总包单位先行垫付后,再依法追偿。通过以上举措,明确了工程竣工后期再次发生工资欠付的支付责任主体,确保欠薪案件的及时支付。
2022年以来,我州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竣工项目在第一时间内予以了退还,共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笔,共计退还工资保证金19513913.72元。通过严格的工资保证金退还前置监管,州级监管的已退还工资保证金的项目,未发生再次欠付现象,确保了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我州始终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制度,督促企业按时缴纳工资保证金。
为避免建设项目竣工后不再发生因用工实名制管理的疏漏导致施工期间农民工工资未足额支付引发的欠薪上访,我州在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流程上增加了前置性的规定:一是要求工程竣工60天后总包单位需提交在工地现场不欠付民工工资的公示结果;二是要求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公司、工程总包单位提交不欠付工资的承诺书,明确工程中的所有务工人员工资已全部足额支付,无虚报和漏报。今后,如有该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欠付情况,由工程总包单位先行垫付后,再依法追偿。通过以上举措,明确了工程竣工后期再次发生工资欠付的支付责任主体,确保欠薪案件的及时支付。
2022年以来,我州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竣工项目在第一时间内予以了退还,共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笔,共计退还工资保证金19513913.72元。通过严格的工资保证金退还前置监管,州级监管的已退还工资保证金的项目,未发生再次欠付现象,确保了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
为避免建设项目竣工后不再发生因用工实名制管理的疏漏导致施工期间农民工工资未足额支付引发的欠薪上访,我州在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流程上增加了前置性的规定:一是要求工程竣工60天后总包单位需提交在工地现场不欠付民工工资的公示结果;二是要求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公司、工程总包单位提交不欠付工资的承诺书,明确工程中的所有务工人员工资已全部足额支付,无虚报和漏报。今后,如有该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欠付情况,由工程总包单位先行垫付后,再依法追偿。通过以上举措,明确了工程竣工后期再次发生工资欠付的支付责任主体,确保欠薪案件的及时支付。
2022年以来,我州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竣工项目在第一时间内予以了退还,共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笔,共计退还工资保证金19513913.72元。通过严格的工资保证金退还前置监管,州级监管的已退还工资保证金的项目,未发生再次欠付现象,确保了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我州始终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制度,督促企业按时缴纳工资保证金。
为避免建设项目竣工后不再发生因用工实名制管理的疏漏导致施工期间农民工工资未足额支付引发的欠薪上访,我州在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流程上增加了前置性的规定:一是要求工程竣工60天后总包单位需提交在工地现场不欠付民工工资的公示结果;二是要求劳务公司、专业分包公司、工程总包单位提交不欠付工资的承诺书,明确工程中的所有务工人员工资已全部足额支付,无虚报和漏报。今后,如有该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欠付情况,由工程总包单位先行垫付后,再依法追偿。通过以上举措,明确了工程竣工后期再次发生工资欠付的支付责任主体,确保欠薪案件的及时支付。
2022年以来,我州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竣工项目在第一时间内予以了退还,共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笔,共计退还工资保证金19513913.72元。通过严格的工资保证金退还前置监管,州级监管的已退还工资保证金的项目,未发生再次欠付现象,确保了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