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开始征集
作者: 来源:会东发布 时间:2026-04-03 15:34:53 阅读量:
为深入推进我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各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群众、网络餐饮消费者、外卖行业从业者及其他知晓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二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重点问题
(一)资质及信息公示不实。
线上展示的经营地址、门店照片与线下实际情况不符,网店名称与线下门面招牌名称不一致。
(二)无堂食标识未标注。
不提供堂食的网络餐饮商家,线上未醒目标注“无堂食”相关标识。
(三)明厨亮灶标识不符。
线上标注“有明厨亮灶”但实际未开通,或开通后未正常展示后厨操作情况。
(四)菜品及原料信息不符。
线上公示的菜品、主要食材原料与实际制作使用的食材不一致。
(五)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餐食品质、食材来源、营养成分等信息,误导消费者下单消费。
(六)后厨环境及操作不规范。
线下后厨加工环境脏乱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未遵守食品安全规范。
(七)食安封签使用不规范。
外卖餐食未粘贴“食安封签”,或封签存在破损、二次粘贴情况。
(八)外卖包装存在隐患。
使用劣质、非食品级的外卖餐盒,包装容器不洁、存在污染餐食风险。
(九)配送环节操作不卫生。
配送人员配送过程中有不卫生操作,配送容器未保持清洁,易造成餐食交叉污染。
(十)食品配送不规范。
配送冷藏、冷冻、保温类餐食,未使用专用贮存、配送设备,影响餐食安全。
(十一)存在“幽灵外卖”“影子外卖”行为。
无实体经营门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使用虚假许可证)擅自开展网络餐饮经营的“幽灵外卖”;以虚假地址入驻平台、实际经营地址隐蔽在居民楼、城中村、车库等非商用区域,脱离监管的“影子外卖”。
(十二)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
四
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商家名称、入驻平台、实际经营地址、违法违规事实、相关截图、消费凭证、现场照片/视频等详实信息,便于精准核查处置:
(一)电话举报:12315、8525315;
(二)现场举报:前往会东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或辖区市场监管所现场反映线索。
五
相关事项说明
(一)严格保密:
我局将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严禁泄露任何与举报相关的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奖励:
对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为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提供关键依据的,按《会东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给予物质奖励;外卖骑手通过“随手拍、即时报”提供有效线索的,予以专项奖励。
(三)责任声明:
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借举报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从严查处。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一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群众、网络餐饮消费者、外卖行业从业者及其他知晓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二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重点问题
(一)资质及信息公示不实。
线上展示的经营地址、门店照片与线下实际情况不符,网店名称与线下门面招牌名称不一致。
(二)无堂食标识未标注。
不提供堂食的网络餐饮商家,线上未醒目标注“无堂食”相关标识。
(三)明厨亮灶标识不符。
线上标注“有明厨亮灶”但实际未开通,或开通后未正常展示后厨操作情况。
(四)菜品及原料信息不符。
线上公示的菜品、主要食材原料与实际制作使用的食材不一致。
(五)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餐食品质、食材来源、营养成分等信息,误导消费者下单消费。
(六)后厨环境及操作不规范。
线下后厨加工环境脏乱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未遵守食品安全规范。
(七)食安封签使用不规范。
外卖餐食未粘贴“食安封签”,或封签存在破损、二次粘贴情况。
(八)外卖包装存在隐患。
使用劣质、非食品级的外卖餐盒,包装容器不洁、存在污染餐食风险。
(九)配送环节操作不卫生。
配送人员配送过程中有不卫生操作,配送容器未保持清洁,易造成餐食交叉污染。
(十)食品配送不规范。
配送冷藏、冷冻、保温类餐食,未使用专用贮存、配送设备,影响餐食安全。
(十一)存在“幽灵外卖”“影子外卖”行为。
无实体经营门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使用虚假许可证)擅自开展网络餐饮经营的“幽灵外卖”;以虚假地址入驻平台、实际经营地址隐蔽在居民楼、城中村、车库等非商用区域,脱离监管的“影子外卖”。
(十二)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
四
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商家名称、入驻平台、实际经营地址、违法违规事实、相关截图、消费凭证、现场照片/视频等详实信息,便于精准核查处置:
(一)电话举报:12315、8525315;
(二)现场举报:前往会东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或辖区市场监管所现场反映线索。
五
相关事项说明
(一)严格保密:
我局将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严禁泄露任何与举报相关的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奖励:
对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为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提供关键依据的,按《会东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给予物质奖励;外卖骑手通过“随手拍、即时报”提供有效线索的,予以专项奖励。
(三)责任声明:
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借举报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从严查处。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