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关于禁止中小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作者: 来源:金阳公安 时间:2023-03-21 10:50:52 阅读量:
尊敬的家长:
您好!近年来,我县少数中小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现象日渐增多,为遏制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态势,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金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严查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18周岁以下学生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18周岁以上学生驾驶摩托车的,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及行驶证;驾驶乘坐摩托车需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不准超过1人;未满12周岁的不准乘坐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二、严禁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三、严禁任何人将摩托车交给无摩托车驾驶证的学生驾驶,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对违法人员给予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四、严查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对违规学生由学生家长陪同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并曝光警示。
五、各学校和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教育责任,制止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制止不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六、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守法、安全、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金阳公安交警提示:为确保学生的安全,请各位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请各学校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予以实施,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律宣传课。
特此通告
金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3月20日
您好!近年来,我县少数中小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现象日渐增多,为遏制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态势,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金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严查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18周岁以下学生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18周岁以上学生驾驶摩托车的,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及行驶证;驾驶乘坐摩托车需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不准超过1人;未满12周岁的不准乘坐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二、严禁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三、严禁任何人将摩托车交给无摩托车驾驶证的学生驾驶,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对违法人员给予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四、严查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对违规学生由学生家长陪同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并曝光警示。
五、各学校和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教育责任,制止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制止不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六、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守法、安全、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金阳公安交警提示:为确保学生的安全,请各位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请各学校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予以实施,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律宣传课。
特此通告
金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3月20日
上一篇:宁南县退休党员医生返岗坐诊护健康
一周阅读排行榜
- 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消防文员招聘笔试的公告
普格县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高中物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更正公告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的公告
盐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四价疫苗接种通知
西昌22名干部任前公示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宁波鄞州)稳岗补助公示
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喜德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喜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喜德县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公告
金阳县关于禁止中小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