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实行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作者: 来源:普格融媒 时间:2022-10-12 19:37:52 阅读量:
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坚固屏障,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及传播,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普格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0月12日0时至10月15日0 时,在全县13个乡镇实行全域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流动。全县广大城乡居民要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所有乡镇、村(社区)、小区实施封闭管理。静态管理期间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乡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足不出户。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严格交通管控。除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防疫及应急执勤执法车辆、生活物资保障车辆可凭《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上路通行外,其它所有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一经发现立即劝返,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督促检查。成立巡查检查小组,对乡村、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全覆盖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营业、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责任追究。全体城乡居民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务必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动。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凡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普格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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