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烟叶收购秩序和严厉打击烟叶外流的通告
作者: 来源:会东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8-15 10:36:35 阅读量:
为切实抓好2022年烟叶收购秩序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叶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烟叶收购秩序和烟农的合法权益,确保今年烟叶收购有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新街镇辖区内生产的烟叶,烟农必须按所辖的收购站(新街或马龙烟叶收购站)在规定的时间凭《烤烟种植收购合同》交售烟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新街镇辖区内收购烟叶,烟农一律不得私自与烟贩交易烟叶。
二、严禁扰乱烟叶收购秩序,新街、马龙烟叶收购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省、州、县有关收购政策,不得提级提价、压级压价或短斤少两,严禁收“人情烟”“关系烟”。凡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故意扰乱烟叶收购秩序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严厉打击。阻扰、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执行烤烟种植收购合同刚性。全镇所有未完成合同任务的烟农,相应扣减2023年烤烟合同面积,不足1亩扣1亩,以此类推。对组织或参与非法收购、倒卖烟叶、烟叶外流的烟农,取消2023年烤烟合同面积。
四、鼓励群众举报,并严格为举报者保密。经查证属实的举报,根据查处的烟叶数量给予举报者500元—2000元不等的奖励。诬告乱告甚至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 0834-5477101,17828526286。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会东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一、凡在新街镇辖区内生产的烟叶,烟农必须按所辖的收购站(新街或马龙烟叶收购站)在规定的时间凭《烤烟种植收购合同》交售烟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新街镇辖区内收购烟叶,烟农一律不得私自与烟贩交易烟叶。
二、严禁扰乱烟叶收购秩序,新街、马龙烟叶收购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省、州、县有关收购政策,不得提级提价、压级压价或短斤少两,严禁收“人情烟”“关系烟”。凡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故意扰乱烟叶收购秩序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严厉打击。阻扰、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执行烤烟种植收购合同刚性。全镇所有未完成合同任务的烟农,相应扣减2023年烤烟合同面积,不足1亩扣1亩,以此类推。对组织或参与非法收购、倒卖烟叶、烟叶外流的烟农,取消2023年烤烟合同面积。
四、鼓励群众举报,并严格为举报者保密。经查证属实的举报,根据查处的烟叶数量给予举报者500元—2000元不等的奖励。诬告乱告甚至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 0834-5477101,17828526286。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会东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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