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法院发出凉山州首张“家庭教育令”
作者: 来源:越西微报 时间:2022-06-14 09:23:38 阅读量:
“孩子爸去世的早,我一个人忙于挣钱养孩子,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让孩子误入歧途,今后我一定汲取教训,好好教育孩子,履行好监护职责。”收到“家庭教育令”后,小昊(化名)的母亲向法官保证。
这是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越西县法院发出的凉山州首张“家庭教育令”。
与此同时,越西县法院还向另一个孩子小伟(化名)的母亲发出了另一张“家庭教育令”。
小昊和小伟都是初中学生。为满足生活开支,二人经过商议,逃学后与同学相约对未成年人实施抢劫,并流窜到西昌再次实施盗窃,案发后被警方抓获。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小昊和小伟均为未成年人,且两人的监护人平时都忙于生计,对孩子缺乏关心和陪伴,家庭教育缺位,亲子沟通浮于表面。随着青春期到来,两人不慎染上不良习气,最终走向犯罪道路。
越西县法院经过综合评估后认为,小昊和小伟的母亲在孩子出现旷课、逃学、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后,仍疏于对孩子的管理,致使其走上犯罪道路,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条款,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越西县法院向二位被告人的母亲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孩子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促使孩子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令”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司法实践。越西县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令”在全州尚属首次,有助于在民族地区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氛围,让“依法带娃”有保障。
这是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越西县法院发出的凉山州首张“家庭教育令”。
与此同时,越西县法院还向另一个孩子小伟(化名)的母亲发出了另一张“家庭教育令”。
小昊和小伟都是初中学生。为满足生活开支,二人经过商议,逃学后与同学相约对未成年人实施抢劫,并流窜到西昌再次实施盗窃,案发后被警方抓获。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小昊和小伟均为未成年人,且两人的监护人平时都忙于生计,对孩子缺乏关心和陪伴,家庭教育缺位,亲子沟通浮于表面。随着青春期到来,两人不慎染上不良习气,最终走向犯罪道路。
越西县法院经过综合评估后认为,小昊和小伟的母亲在孩子出现旷课、逃学、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后,仍疏于对孩子的管理,致使其走上犯罪道路,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条款,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越西县法院向二位被告人的母亲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孩子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促使孩子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令”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司法实践。越西县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令”在全州尚属首次,有助于在民族地区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氛围,让“依法带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