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即将结束

作者: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2-14 20:12:54 阅读量: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宁府办函〔2020〕72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将于2020年12月25日截止。
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能够正常享受到2021年医保待遇,提醒我县仍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及时参保缴费。参保缴费要求如下:

一、参保范围

在宁南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乡居民(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含长期在县内居住未在户籍地参保的居民。

二、缴费标准

(一)普通居民:每人每年280元。

(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医疗救助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除外)、低收入家庭中的三类人员(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等级为I、Ⅱ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照210元实行定额补助,个人缴纳70元。

(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财政全额代缴,个人不缴费。

(五)除普通居民外,以上第(二)(三)(四)类特殊困难群体以我县相关部门提供的认定名单为准。

三、缴费时间和待遇时间

(一)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期: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

(二)待遇时间:在集中缴费时间内缴费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享受待遇;在非集中缴费时间缴费的,从参保之日起满90天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个人缴费部分享受全额补助的,自认定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新生儿参保规定: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90日内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的,从出生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超过90日办理的,按普通居民政策执行。

(四)参保缴费时间以税务系统记录的缴费时间为准。

四、缴费方式

(一)参保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手机APP微信、支付宝、“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

(二)参保人可通过税务机关委托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南支行、农商行宁南县支行、邮政银行宁南支行、商业银行宁南支行4家商业银行)代收代缴。

(三)对于无法使用网上缴费等方式的居民,可就近通过本人户籍所在村代收代缴。也可以持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县税务局(宁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五幢1楼)进行缴费。

(四)未参加过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医保局(宁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幢1楼)办理参保登记后,方可缴纳费用。

宁南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南县税务局
2020年12月14日

上一篇: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昌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城区临时停车位收费标准的公告
下一篇:冕宁县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公告
一周阅读排行榜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合作联系 | 广告咨询

始于2008年 凉山在线 www.ls520.net 版权所有 | 蜀ICP备17037243号-2 凉山州网监备案号:51340003001212

联系电话:0834-2596961 电子邮件:515299333@qq.com 联系 QQ:418311737 QQ:515299333

欢迎商家、企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朋友与本站合作,共赢未来! 联系地址:西昌市中信国际花城B幢5单元18楼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