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再次征集园区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项目的公告
作者: 来源:西昌市政府 时间:2024-11-05 09:12:46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西昌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拟对在西昌市葡萄(粮经复合)现代农业园区和西昌市稻菜现代农业园区开展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建设的项目进行征集,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4年5月以来新建的开展葡萄、粮油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在西昌市内注册的主体,具备营业执照(村集体组织不需具备营业执照)
(二)具备环评备案或环评报告(表)
(三)具备用地相关手续
(四)属地乡镇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五)联农带农机制健全
三.项目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各主体开展清洗整理、筛选分级、包装贴牌等葡萄、粮油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成本的40%,对单个经营主体的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凡是西昌市境内满足申报条件的主体都可申报,申报时须提交葡萄或粮油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图纸以及资金概算(资金概算包括设施设备产品名称、主要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环评资料、用地手续、属地乡镇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及联农带农等其他相关资料。
五.申报资料上交地点和咨询电话
地点: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92号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园区中心
咨询电话:15282981682、15881530826、18781580001
六.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5日—11月11日(7天),申报时间结束不再接受业主申报资料。
特此公告(公告最终解释权限归西昌市农业农村局所有)。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一.征集范围
2024年5月以来新建的开展葡萄、粮油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在西昌市内注册的主体,具备营业执照(村集体组织不需具备营业执照)
(二)具备环评备案或环评报告(表)
(三)具备用地相关手续
(四)属地乡镇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五)联农带农机制健全
三.项目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各主体开展清洗整理、筛选分级、包装贴牌等葡萄、粮油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成本的40%,对单个经营主体的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凡是西昌市境内满足申报条件的主体都可申报,申报时须提交葡萄或粮油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图纸以及资金概算(资金概算包括设施设备产品名称、主要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环评资料、用地手续、属地乡镇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及联农带农等其他相关资料。
五.申报资料上交地点和咨询电话
地点: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92号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园区中心
咨询电话:15282981682、15881530826、18781580001
六.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5日—11月11日(7天),申报时间结束不再接受业主申报资料。
特此公告(公告最终解释权限归西昌市农业农村局所有)。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