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土地预征收公告 西市预征告〔2024〕10号
作者: 来源:西昌市政府 时间:2024-08-27 11:01:38 阅读量:
西昌市人民政府土地预征收公告
西市预征告〔2024〕10号
西市预征告〔2024〕10号
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府规〔2023〕2号)规定,决定预征收佑君镇部分集体土地。现发布土地预征收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权属、用途
土地征收范围:最终范围以征地红线结果为准。
面积:预征收集体土地面积32.25亩。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佑君镇金马村第二、第四村民小组。
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预征收土地为工矿仓储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涉及的乡(镇)、街道办组织开展集体土地现状调查,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项目启动入户调查期限内,配合所在乡(镇)、街道办申报实物补偿登记或住房安置登记,并保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实物调查和住房安置登记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对调查结果签字或拒不提供房产、身份信息资料的,其补偿安置以工作人员调查登记及农村集体确认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准。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预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办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公示张贴,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开,公示公开日期自2024年8月13日始,至2024年8月26日止。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