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源县2022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作者: 来源:盐源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7-17 09:05:08 阅读量:
为保障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盐源县2022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地块位于盐井街道办太平村2组,太安村1、4、5组,菜园子村3、4、6、7、8、9、11、12、16组。拟征收集体农用地23.6796公顷(耕地5.4114公顷、园地15.6822公顷、林地1.2198公顷、其他农用地1.3662公顷),建设用地3.6472公顷,未利用地0.1298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合计:27.4566公顷。该项目拟使用凉山顶泰盐化有限公司、盐源县飞机造林国有林场、盐源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盐源县水利局国有农用地1.3353公顷(耕地0.5693公顷、园地0.1057公顷、林地0.6311公顷、其他农用地0.0292公顷),未利用地0.0281公顷。拟使用国有土地1.3634公顷。该批次拟使用土地共计:28.82公顷。拟征收土地四界以勘测定界图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盐源县2022年第4批次项目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住宅用地(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相关部门将在预公告结束后,组织盐井街道办及涉及村、组、农户按照勘测定界范围,对土地权属、面积、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建(构)筑物进行现场实物登记。

四、预公告方式
征收土地预公告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盐井街道办事处和太安村、黄沙沟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信息公开栏内张贴公示,并在盐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

五、预公告时间
预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月   日)。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迁入、分户、土地流转、房屋交易、房屋翻(扩)建等有关事宜。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盐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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