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出台“新十条” 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外地居民合法购房可落户 农村居民购房有补贴
作者:严华峰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6-03-25 09:38:08 阅读量:
3月24日上午,记者从西昌市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大会上获悉,为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西昌市政府出台了十条新措施,内容包括引导房地产市场多元化发展、基本停建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加大商品房采购力度、取消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房屋登记前置条件、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解决购房户户籍、执行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等十个方面。
根据此次出台的“新十条”,西昌市将在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会机构、个人购买库存商品房,并转型为众创、养老、文化、体育、旅游设施。此外,还取消了3项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房屋登记的前置条件。
从今年起,西昌将停建公共租赁住房,逐步停建棚改拆迁安置房,转而采取政府采购商品房为主,购买存量房、改扩建直管公房等为辅的方式,扩大商品住房需求,促进商品房去库存化工作。同时,对外地居民在西昌城区合法购房的,本人的家人可以申请迁移常住户口。
另外,新措施还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2016-2017年在西昌市城区规划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村居民,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市财政按每平方米200元标准,给与购房补贴;还将全面推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制度,通过租赁补贴提高困难群众的住房消费能力。
来源:凉山日报
凉山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