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廉洁盐源 时间:2023-10-30 20:04:23 阅读量:
为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县查处的三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盐井街道黄沙沟村党委书记、村民委主任斯红林利用职务之便从工程建设项目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2019年6月,斯红林在担任盐源县双河乡潘家坝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向双河乡潘家坝村土地增减挂项目工程施工方刘某某索要工程中的砂石运输项目,并获利1万余元。2020年6月,斯红林向村干部打招呼,帮助其好友梁某某获得双河乡潘家坝村和古柏村多个道路维护整治项目并与其一起实施,从中获利0.65万元。斯红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3年10月,斯红林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责令其辞去村民委主任职务,收缴违纪违法款。

2.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龙塘镇龙塘村党委书记、村民委主任谢玉华违规收取道路维修费、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的问题。2020年,谢玉华在担任盐源县干海乡滑泥村支部书记期间,以项目施工方损坏村组道路为由,收取项目负责人陶某某道路维修费1.68万元。2021年至2022年,谢玉华在担任盐源县龙塘镇龙塘村党委书记、村民委主任期间,安排村干部虚列名目套取资金10.60万元,用于其他支出。2023年10月,谢玉华同志受留党察看一年、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责令其辞去村民委主任职务,收缴违纪违法款12.28万元。

3.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官地镇和坪村支部书记肖志勇、村民委主任侯磊、村文书沙伦莫3人克扣群众“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助款的问题。2020年,盐源县官地镇和坪村“两委”在收到上级拨付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助款后,肖志勇、侯磊、沙伦莫3人商议后,克扣农户补助款28.45万元,其中23.55万余用于村务开支,4.9万元均分后用于个人开支,每人分得1.66万元。2022年8月,肖志勇、侯磊、沙伦莫3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28.45万元全额退还群众。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在乡村振兴重大战略落实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截留挪用、虚报套取、违规列支,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套取国家资金损公肥私,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坚决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切实担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执行力推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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