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民医院白鹤滩分院原院长冉启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 来源:廉洁宁南 时间:2020-12-25 09:04:05 阅读量:
日前,经宁南县委批准,宁南县纪委监委对宁南县人民医院白鹤滩分院原院长冉启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冉启旭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超标准为本人发放绩效奖金;违反廉洁纪律,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和足浴消费,收受他人好处费;违反工作纪律,私自违规采购防疫物资,公私不分并参与经营活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以安排他人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国家资金。
冉启旭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宁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冉启旭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冉启旭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超标准为本人发放绩效奖金;违反廉洁纪律,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和足浴消费,收受他人好处费;违反工作纪律,私自违规采购防疫物资,公私不分并参与经营活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以安排他人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国家资金。
冉启旭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宁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冉启旭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