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端午节期间城区管理的通告
作者: 来源:会东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6-01 10:40:09 阅读量:150
为强化端午节期间城市市容秩序管理,保障道路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努力营造整洁、有序、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城区管理实际,现就2022年端午节期间城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端午节零售药膳临时销售地点
金江新区车拉河大桥正对面路段(金江文体中心与碧桂园售楼部门口处)。
二、端午节零售药膳临时销售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3日,为期3天。
三、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金沙街、东鲹路、金叶街、人和街、天府路、政通路、光明街、三鑫路等市政道路和公共区域摆摊销售药膳等产品,此类商品一律统一在指定临时销售地点零售,违者城管部门将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及第七十一条予以行政处罚。
禁止使用油漆喷绘(包括其他类似情形)占用临时经营摊位,如发现违规占用临时经营摊位者,将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及第六十五条予以行政处罚,并取消其临时经营权。
会东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一、端午节零售药膳临时销售地点
金江新区车拉河大桥正对面路段(金江文体中心与碧桂园售楼部门口处)。
二、端午节零售药膳临时销售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3日,为期3天。
三、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金沙街、东鲹路、金叶街、人和街、天府路、政通路、光明街、三鑫路等市政道路和公共区域摆摊销售药膳等产品,此类商品一律统一在指定临时销售地点零售,违者城管部门将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及第七十一条予以行政处罚。
禁止使用油漆喷绘(包括其他类似情形)占用临时经营摊位,如发现违规占用临时经营摊位者,将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及第六十五条予以行政处罚,并取消其临时经营权。
会东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