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须知
作者: 来源:西昌教育 时间:2025-01-07 14:12:20 阅读量:
为进一步规范西昌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转学工作,根据《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凉山州教育局关于印发<凉山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西昌市实际,现将西昌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相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
转学原则
(一)班额控制。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小学、初中班额应控制在55人以内,不得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
(二)严格转入条件。学校接收转学生须符合以下要求并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1.截止转学登记前户籍已迁入我市的本市户籍学生。
2.原户籍在本市,外出就读现需回昌就读的。
3.西昌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相关要求的。
4.按照《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西昌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西住建〔2024〕511号)文件精神,在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购买了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的,可凭房屋网签备案表、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等材料申请办理转学。
(三)各学段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
(四)西昌市内城区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五)学籍在休学状态下不办理转学。
(六)转学按照统筹原则安排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由学校审核登记后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可接收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或空余学位无法满足全部转学生的,符合转学条件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转入。不愿接受统筹安排转学学位的视为放弃转学。
(七)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借读。
二
办理流程
1.转学登记审核由学生的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进行登记,如房产和户籍不在同一片区的,由房产所在片区学校进行登记审核。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城区、城郊及周边乡镇的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提供学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提交材料审核登记地点: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310办公室
3.转学登记时间:
春季学期:2025年2月9日至10日
秋季学期:2025年8月27日至28日
三
转学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房产相关资料(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交房还未取得产权证的、在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均须提供购房合同、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已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的可不要求家长再去打印查房资料,以上材料学校审核时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截止登记当月,法定监护人持有西昌市公安局办理的有效期内《四川省居住证》至少满6个月,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购买合法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交房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须出具购房合同、《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已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的可不要求家长再去打印查房资料,以上材料学校审核时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租房合同和租房备案的时间均须在截止登记当月至少满6个月。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提供《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且租赁合同截止登记当月须至少满6个月,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在昌经商的,截止登记当月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办理时间须至少满6个月,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在昌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截止登记当月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须至少满6个月,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5.法定监护人在昌经商的,提供西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与营业执照一致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截止登记当月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须至少满6个月且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法定监护人在昌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个人缴纳的不作为转学依据。
四
注意事项
(一)学校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可以接收转入,学校要根据学位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转学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登记,现场审核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过时不再登记。
(三)转学材料审核后,工作人员将在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学位已满须统筹安排的,如不接受统筹安排则视为放弃转学;不按时到校办理转学手续的,视为放弃转学。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月7日
一
转学原则
(一)班额控制。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小学、初中班额应控制在55人以内,不得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
(二)严格转入条件。学校接收转学生须符合以下要求并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1.截止转学登记前户籍已迁入我市的本市户籍学生。
2.原户籍在本市,外出就读现需回昌就读的。
3.西昌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相关要求的。
4.按照《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西昌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西住建〔2024〕511号)文件精神,在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购买了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的,可凭房屋网签备案表、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等材料申请办理转学。
(三)各学段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
(四)西昌市内城区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五)学籍在休学状态下不办理转学。
(六)转学按照统筹原则安排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由学校审核登记后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可接收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或空余学位无法满足全部转学生的,符合转学条件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转入。不愿接受统筹安排转学学位的视为放弃转学。
(七)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借读。
二
办理流程
1.转学登记审核由学生的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进行登记,如房产和户籍不在同一片区的,由房产所在片区学校进行登记审核。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城区、城郊及周边乡镇的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提供学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提交材料审核登记地点: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310办公室
3.转学登记时间:
春季学期:2025年2月9日至10日
秋季学期:2025年8月27日至28日
三
转学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房产相关资料(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交房还未取得产权证的、在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均须提供购房合同、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已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的可不要求家长再去打印查房资料,以上材料学校审核时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截止登记当月,法定监护人持有西昌市公安局办理的有效期内《四川省居住证》至少满6个月,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购买合法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交房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须出具购房合同、《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已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的可不要求家长再去打印查房资料,以上材料学校审核时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租房合同和租房备案的时间均须在截止登记当月至少满6个月。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提供《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且租赁合同截止登记当月须至少满6个月,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在昌经商的,截止登记当月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办理时间须至少满6个月,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在昌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截止登记当月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须至少满6个月,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5.法定监护人在昌经商的,提供西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与营业执照一致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截止登记当月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须至少满6个月且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法定监护人在昌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个人缴纳的不作为转学依据。
四
注意事项
(一)学校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可以接收转入,学校要根据学位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转学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登记,现场审核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过时不再登记。
(三)转学材料审核后,工作人员将在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学位已满须统筹安排的,如不接受统筹安排则视为放弃转学;不按时到校办理转学手续的,视为放弃转学。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