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人民政府关于普格县202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作者: 来源:普格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6-04-23 09:32:35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以下土地,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普基镇正街村七组、九组、城南社区五组村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普基镇正街村七组、九组、城南社区五组集体土地1.4733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普基镇正街村农文旅融合产业园区项目(2026第3批次)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公共利益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本公告采取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镇、村和村民小组张贴,并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gx.gov.cn/)上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34-4773462。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普格县人民政府
2026年04月9日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普基镇正街村七组、九组、城南社区五组村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普基镇正街村七组、九组、城南社区五组集体土地1.4733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普基镇正街村农文旅融合产业园区项目(2026第3批次)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公共利益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本公告采取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镇、村和村民小组张贴,并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gx.gov.cn/)上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34-4773462。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普格县人民政府
2026年0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