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通告

作者: 来源:昭觉公安 时间:2024-12-24 14:11:36 阅读量:
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枪爆物品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各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昭觉县公安局即日起受理群众举报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最初受理举报线索的部门按照《昭觉县公安局关于群众主动上交枪爆等危险物品和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兑现奖励,同一举报线索举报给多个部门的,不重复奖励。公安机关承诺为举报人保密,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昭觉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0834-8332393

举报信邮寄地址:昭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昭觉县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查破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涉爆涉枪涉危案件且同时具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每起奖励人民币10000元。

1.收缴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

2.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5支以上、改制射钉枪10支以上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10支以上的;

3.炸药10公斤以上的;

4.雷管50枚以上的;

5.硝酸铵5000公斤以上的;

6.手榴弹1枚以上的。

收缴数量达到上述标准2倍以上的重大案件,或根据举报线索查获、取缔非法制造、贩卖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每起奖励人民币20000元。

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查破非法持有、私藏涉枪涉爆涉危案件且同时具有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每起奖励人民币5000元。

1.收缴军用枪支1支以上;

2.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改制射钉枪5支以上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5支以上的;

3.炸药5公斤以上的;

4.雷管20枚以上的;

5.硝酸铵2500公斤以上的;

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收缴涉枪涉爆涉危器具具有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每起奖励人民币1000元。
1.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改制射钉枪2支以上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法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
2.炸药1公斤以上的;
3.雷管3枚以上的;
4.硝酸铵300公斤以上的;

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收缴涉枪涉爆涉危器具具有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每起奖励人民币500元。
1.改制射钉枪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1支的;

2.炸药1公斤以下的;

3.雷管3枚以下的;

4.硝酸铵300公斤以下的。

经举报收缴的炸药不满1公斤、硝酸铵不到300公斤的,按照炸药每公斤500元、硝酸铵每300公斤500元的标准计算实际奖励。

举报人同时举报涉枪涉爆违法活动线索两条以上的,按照标准分别奖励;同一涉枪涉爆违法活动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登记的举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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