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城区春节期间年货临时摊区规范管理的通告

作者: 来源:冕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1-09 09:32:24 阅读量:
广大市民朋友:

2023年春节将至,为丰富广大群众春节期间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方便节日商品供应,拓展周边游客市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购买年货的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春节期间年货临时摊区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在人民路、老城区、新城区、草地公园等路段按街道规划,并进行编号区分,共设置临时摊区共333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临时摊区经营范围:水果、气球、玩具、套圈、酒水饮料、对联年画、干货、油炸类小吃及冷饮类小吃。为保障县城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除个别路段外,原则上不得经营需现场加工烧烤、油炸等易产生油烟的食品或超范围经营,具体经营范围按照《冕宁县城区2023年春节期间年货临时摊区规划统计表》实施。

三、经营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7日结束(共计15天),临时摊区设置期限以经营户申请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占用人行道和公共空间设立市场和摊区,一经发现,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罚款。

四、报名及审批流程:

(一)报名地点和时间:县城市管理局5楼监察大队办公室,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所需材料: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在规定时段内到指定地点领取《临时性活动占道申请表》,因临时摊区数量有限,按照“先到先得”原则进行审批,批完即止。

(三)审批流程: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到县城管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按照《冕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冕宁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冕发改价格〔2019〕77号)和(冕府发〔2001〕124号)文件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缴纳费用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5元/㎡/天,城市道路占用费0.5元/㎡/天),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设摊经营。

五、注意事项:

(一)为规范管理,督促摊主在经营期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摊区周边秩序和卫生整洁有序,申请人需签订《规范经营与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申请人在经营期间要自觉遵守《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冕宁县城形象,若有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一经发现由县城管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若有违反3次及以上的直接取缔摊位。

附件:冕宁县城区2023年春节期间年货临时摊区规划统计表

特此通告                                                                  

                                      冕宁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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