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第34号)

作者: 来源:甘洛发布 时间:2022-11-19 15:12:40 阅读量: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临时管控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管控区域
甘洛县城主城区,新市坝镇西西呷村、拉尔村、岩润阿发村,普昌镇普昌村、哈木足村,海棠镇唐家湾村,嘎日乡阿渣尔吉村、热牛巴嘎村、谷布洛哈村按照《甘洛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第32号)管控措施进行临时管控。
二、严格其他区域管理
县域内除管控区域外的其他地区按照低风险区进行管控,减少人员外出和跨区域流动,不聚集、不扎堆、不串门,进出小区(村落)和公共场所时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及规范佩戴口罩,并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全面实行“入凉即检、入甘即检”,严格出(入)甘人员管理。有风险旅居史的来返甘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行程轨迹重叠或健康码是红码、黄码、应急红黄码等风险人员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酒店报备,并服从防疫人员和社区(村组)干部管理,做好隔离防护和核酸检测。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全体居(村)民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村组)报备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凡不服从分区管理规定、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甘洛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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