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6号)
作者: 来源:布拖发布 时间:2022-09-05 16:26:23 阅读量:
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主动防控、科学防控、精细防控,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近期州内疫情形势,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强化交通卡点职责。
交通卡点严格“入川即检”、“入县即检”,卡点实行“一引二测三查四扫五登记六检测七分流”检查流程。严格执行“四查一扫一问(查体温、查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扫场所码、问风险城市旅居史)。
2、返县出县主动报备。
公众出行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全县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出县,返县人员要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主动报备或利用“来(返)凉人员报备登记”微信小程序报备,配合做好防疫措施。出县须向单位、村报备,若因不落实出入县防疫政策、不履行报备、核酸检测等防控义务导致疫情传播,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加强风险人员排查管控。
各乡镇(社区)、机关单位要以单位、小区和楼栋、村组(社区)为单位,以20—30户为一网格,明确网格员,动态精准对县外返回人员来(返)县人员进行拉网式、网格化排查,“谁漏排谁负责、谁漏排追谁责”。对在外务工人员进行精准“一对一”联系管理。
4、关注疫情防控政策。
黄码(应急黄码)来(返)县人员抵县后由村组(社区)第一时间“点对点”管控,核实赋码原因(风险人员或未完成“入川即检”)后落实居家监测, 3天3次核酸检测。
红码(应急红码)来(返)县人员,立即就地管控,不能进入村组(社区),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按照末次接触时间计算。
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近7日内有中风险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除中高风险以外地区的来(返)县人员(成都8月29日和甘洛县9月1日以后来县实行集中隔离),采取3天居家监测,3天3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
要加强有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排查管理。对近7日内有这些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县当日始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措施。7日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当主动报备和就地隔离,无论经何处入川,均需进行7天集中隔离,绕道通行只会增加传播或感染的风险,给社会防控工作增加难度。
对近7日内有海南省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落实闭环转运,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
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除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以外的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广东省深圳市,黑龙江省大庆市,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抵川当日始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
对近7日内有阿坝州阿坝县,南充市顺庆区、嘉陵区、高坪区等地旅居史的人员,自抵达时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3天3次核酸检测。
公众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等防疫规定,确保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均落实到位。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做到“扫码亮码、绿码通行”。
本通告自2022年9月5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布拖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5日
1、强化交通卡点职责。
交通卡点严格“入川即检”、“入县即检”,卡点实行“一引二测三查四扫五登记六检测七分流”检查流程。严格执行“四查一扫一问(查体温、查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扫场所码、问风险城市旅居史)。
2、返县出县主动报备。
公众出行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全县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出县,返县人员要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主动报备或利用“来(返)凉人员报备登记”微信小程序报备,配合做好防疫措施。出县须向单位、村报备,若因不落实出入县防疫政策、不履行报备、核酸检测等防控义务导致疫情传播,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加强风险人员排查管控。
各乡镇(社区)、机关单位要以单位、小区和楼栋、村组(社区)为单位,以20—30户为一网格,明确网格员,动态精准对县外返回人员来(返)县人员进行拉网式、网格化排查,“谁漏排谁负责、谁漏排追谁责”。对在外务工人员进行精准“一对一”联系管理。
4、关注疫情防控政策。
黄码(应急黄码)来(返)县人员抵县后由村组(社区)第一时间“点对点”管控,核实赋码原因(风险人员或未完成“入川即检”)后落实居家监测, 3天3次核酸检测。
红码(应急红码)来(返)县人员,立即就地管控,不能进入村组(社区),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按照末次接触时间计算。
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近7日内有中风险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对除中高风险以外地区的来(返)县人员(成都8月29日和甘洛县9月1日以后来县实行集中隔离),采取3天居家监测,3天3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
要加强有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排查管理。对近7日内有这些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县当日始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措施。7日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当主动报备和就地隔离,无论经何处入川,均需进行7天集中隔离,绕道通行只会增加传播或感染的风险,给社会防控工作增加难度。
对近7日内有海南省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落实闭环转运,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
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除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以外的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广东省深圳市,黑龙江省大庆市,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抵川当日始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
对近7日内有阿坝州阿坝县,南充市顺庆区、嘉陵区、高坪区等地旅居史的人员,自抵达时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3天3次核酸检测。
公众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等防疫规定,确保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均落实到位。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做到“扫码亮码、绿码通行”。
本通告自2022年9月5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布拖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