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关于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通告

作者: 来源: 看盐源 时间:2021-03-19 09:43:47 阅读量:
人工影响天气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农业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业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时间。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在此期间遇有合适的气象作业条件,各作业点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人工防雹和增雨)作业。

二、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24个高炮作业点、19个火箭作业点开展作业,涉及盐源县的盐井街道办、润盐镇、卫城镇、梅雨镇、龙塘镇、白乌镇、棉桠镇、黄草镇、树河镇、田湾乡、藤桥乡、金河镇、右所乡、泸沽湖镇等14个乡镇(街道办)。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发射装置为37mm高射炮和火箭架,炮弹为“RY-18型”、“13型”增雨弹,“JFJ-1A型”火箭弹。高炮射程约7000米,火箭射程约4000米。

四、作业点严禁闲杂人员及牲畜进入,更不能以任何理由玩弄损坏作业设备。

五、作业点周边7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作业点周围40米范围内禁止围观、照相、摄像、放牧等活动,防止弹壳飞溅伤人。当听到爆炸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不要在外游玩观望,以免弹片落地伤人。特别是路上学生要注意安全。

六、作业过程中可能掉落未爆炸弹头和未完全爆炸的弹头碎片。如发现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公安机关或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我们将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捡拾、随意摆弄、或自行拆卸炮弹,以防发生意外伤人事故。如捡拾后因私自摆弄、敲击、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不负任何责任。相关部门将作为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七、如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报告,如有人员受伤应先行救治,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置。(盐源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834-6362883)

特此通告。
盐源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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