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1第2号
作者: 来源:昭觉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1-28 11:35:45 阅读量:
省政府2020年6月15日以《关于昭觉县2019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0〕719号)及《凉山州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昭觉县2019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凉府土〔2020〕28号)的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规定,现将省、州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支尔莫乡来洛村。
(二)征地位置:具体以昭觉县2019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红线为准。
(三)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2572公顷。
三、征地标准:征地补偿按照《昭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昭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实施标准的通知》(昭府〔2020〕153号)文件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文件执行。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建(构)筑物、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配合相关工作组办理土地征收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的补偿登记工作。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征收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冻结被征收土地控制区域内的户口迁入。禁止新建、抢建、改建(构)筑物。禁止抢栽、抢种各类作物及林木。对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附着物不予补偿,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六、昭觉县2019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834-8332326。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一、建设用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支尔莫乡来洛村。
(二)征地位置:具体以昭觉县2019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红线为准。
(三)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2572公顷。
三、征地标准:征地补偿按照《昭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昭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实施标准的通知》(昭府〔2020〕153号)文件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文件执行。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建(构)筑物、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配合相关工作组办理土地征收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的补偿登记工作。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征收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冻结被征收土地控制区域内的户口迁入。禁止新建、抢建、改建(构)筑物。禁止抢栽、抢种各类作物及林木。对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附着物不予补偿,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六、昭觉县2019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834-8332326。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昭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