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计划烧除”的通告
作者: 来源:越西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2-09 14:40:36 阅读量:
越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计划烧除”的通告
关于实施“计划烧除”的通告
“计划烧除”是由森林防火部门规划设计,采取科学方法实施,有效清除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林下枯枝落叶以及杂草的主动预防措施,对降低火灾发生机率、减小火灾损失、防控重特大森林火灾等具有重要作用。为扎实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林区、牧区开展“计划烧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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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烧除时间
2020年12月8日00时至2021年1月20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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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划烧除范围
全县38个乡镇经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批准的计划烧除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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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划烧除要求
1
在实施烧除前3天由各乡镇发布烧除通告,并通知辖区内学校、林区施工单位、村民。在点火作业前要组织力量,进行清山清林,将烧除区的人员及各种牲畜转移到安全地方,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实施计划烧除。
2
各乡镇在点烧时要落实好围守人员、扑救措施和扑救力量,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确保一旦发生意外,能够马上进行有效处置,防止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计划烧除为名违规用火,私自放火;如违反规定用火,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计划烧除要严格遵循“六不准”原则。即:1.乡镇未申请,林草部门未签字批准的不准烧;2.宣传落实及通告不到位,未召开群众会议的不准烧;3.没有乡镇干部、林草职工现场指挥的不准烧;4.未开设防火隔离带、不在规定时间内和未落实好扑救力量的不准烧;5.新造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幼林地、灌木林地不准烧;6.输电线路周边沿线100—150米宽的范围内,油库、炸药库、仓库等重要设施、设备周围不准烧。
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敬请全县人民全程监督,确保安全烧除。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0834—7613424。
特此通告
越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