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以工代训补贴申领的公告

作者: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0-13 20:21:32 阅读量: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大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28号)文件要求,我局拟于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办理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的范围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二)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三)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各类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用途

每人每月200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三、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四、补贴所需材料

(一)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

(二)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停工停产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三)申请审批表。

五、以上材料经就业部门初审、人社部门复审合格后报财政审核拨付     

六、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七、办理地点

宁南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4561195。

宁南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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