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4号
会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会自然资拍〔2020〕4号
经会理县人民政府批准,会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B-13 |
宗地总面积: |
33458.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古城街道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等于2.0且小于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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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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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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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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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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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
26767.1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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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 |
6691.7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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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
28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9320BA0351 |
起始价: |
14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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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购买该地块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并迁移户口入户后,可统筹至附近小学和幼儿园就近入学; 2.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超过20%的商业),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地块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竞得人须在会理县市场和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会理县的全资子公司(已在会理县本地注册的企业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20日到会理县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20日到会理县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10月21日12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10月21日15时00分在会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滨河路244号汇元大厦三楼)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设置保留底价,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拍卖成交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则暂缓签订出让合同,如无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2020年12月20日前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土地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款,缴入县级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土地价款不包括竞得人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和相关税费。
(三)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建设条件。
(四)竞得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报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定后方可动工建设。
(五)出让宗地开工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六)本文未尽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会理县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建设路518号自然资源局四楼)
联 系 人:杨先生(规划) 仁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4-5698969、15882768366、15082262866、13881540608
开户单位:会理县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会理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930729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