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商品房购房风险告知书

作者: 来源:西昌市房管局 时间:2020-10-06 09:14:29 阅读量:
近期在我市房地产市场中,存在个别企业在没有取得土地、其他规划建设手续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认购金及购房款等现象;存在个别企业违规宣传预售广告,以“公寓”、“SOHO”、“LOFT”等非规范性词语宣传销售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规划批复用途为商业、办公、零售餐饮等用途的房屋;存在个别企业违法违规擅自承诺可自行搭建“阳光房”、可自行利用所谓“赠送面积”(不计容面积、结构板)的行为。个别开发企业的上述违规、违法行为将实质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其行为具有隐蔽性,监管难度较大。
       为此,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购房引发矛盾纠纷或诉讼行为,在此特别提示广大购房群众,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要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请您在购房前认真阅读并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企业征信及资质
       购房前要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悬挂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您可通过企业信用查询平台等渠道了解企业的社会信用状况。
       二、一定要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证件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要仔细查看“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仔细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土地使用性质、规划批复用途、监管银行及监管账号等信息,充分了解项目是否存在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相关情况。
       三、审慎签订相关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查看相关条款,协议和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能进行变更和撤销。
       一是谨慎支付定金、预付款等交易资金,相关购房资金(或按揭首付款)必须打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开展预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收取定金、意向金、认筹金及以理财等方式收取预付款。购房人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向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企业交纳任何认筹、认购性质的预付款。
       二是签订合同应使用市场监管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土地抵押、房屋抵押、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不动产权办理、违约责任、纠纷处置等条款,厘清双方责任和义务,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是对于实践中容易发生产权争议的所谓“花园”、“露台”(含无顶的阳台)、楼顶、储藏室等公共区域的使用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中进行约定,避免事后引起纠纷,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四是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发现有自己不能接受的条款时,坚决不能签订,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五是要认真核对所购买房屋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划批复用途,并对相关风险做到充分了解。
        六是核对购房款的交纳账户。选中合适的商品房后,应将首付款或全部房款直接交纳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款后应索要相关税务发票(税务收据),不能将房款打入开发企业另行指定的账户。
       四、充分了解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省、州、市相关规定,我市所有新建房屋均严禁安装任何类型的外置式防盗、防护设施(防盗栏、防盗网等);严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搭建任何类型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严禁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违规装修,在购买商品房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在购买房屋过程中不要听信开发企业关于可自行搭建“阳光房”、可自行使用所谓“赠送面积”(不计容面积)、结构板等区域的说辞,否则购房人将承担违法、违规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给后续工作、生活带来不便。
       五、及时办理网签合同登记备案
       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要第一时间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通过网签合同备案防止开发企业“一房多卖”、擅自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自身的物权,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买房是人生大事,请选购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并及时进行合同网签备案,千万不能因“为省事、图省钱、贪便宜”而购买不受法律保护的房产,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同时,如发现开发企业有违规售房及收取定金、意向金、认筹金或者将预售资金存入非监管账户等违规行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举报监督电话:0834—3223116
       地    址:西昌市宁远桥街1号

上一篇:德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下一篇:会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4号
一周阅读排行榜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合作联系 | 广告咨询

始于2008年 凉山在线 www.ls520.net 版权所有 | 蜀ICP备17037243号-2 凉山州网监备案号:51340003001212

联系电话:0834-2596961 电子邮件:515299333@qq.com 联系 QQ:418311737 QQ:515299333

欢迎商家、企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朋友与本站合作,共赢未来! 联系地址:西昌市中信国际花城B幢5单元18楼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