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4号)

作者: 来源:会东发布 时间:2020-03-25 21:04:17 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对除会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3月17日发布的《会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3号)》中明确的复工复产行业外,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现就各类室内运动场所和休闲娱乐场所复工复产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持续做好外来人员排查登记,重点对高风险地区来我县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申报和服务管理工作。

二、严格管控群体性聚集活动规模,有序开放酒吧、游艺厅(室、乐园)、录像厅(室)、影剧院、舞厅、音乐厅(含歌城、KTV)、室内游艺乐园、演出场所、室内健身场馆(运动场)、室内游泳场、洗浴中心(含汗蒸、桑拿)等各类室内运动场所和休闲娱乐场所。对外开放老年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场所。

三、以上行业所有从业人员、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测量+戴口罩”管理模式。对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且不适宜佩戴口罩的场所,要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和进场人员间距,尽量减少人际接触,杜绝人员聚集。

四、各经营业主对健康查验发现异常的顾客,按疫情防控规定报告属地乡镇(街道),有权拒绝不配合、不听劝阻的顾客入场,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行业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五、各经营业主要严格按照会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3号)中明确的《会东县公共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要求,落实通风、清洁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时起生效。

县应急指挥部监督举报电话:
0834—5436135。
县市场监督举报电话:
0834—8525315。
会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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