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

作者: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2-13 19:03:57 阅读量: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夺取防疫阻击战的全面胜利,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酒精使用消防安全

(一)注意室内通风。在室内使用酒精时,需要保证室内通风,在使用清洁工具后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后密闭存放。

(二)安全使用酒精。使用前须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勿在空气中直接喷洒使用;使用时可用布巾、纸巾擦拭,用完后一次性纸巾应浇湿扔弃。不要靠近热源(电吹风、取暖器等)、避免明火,消毒前应先关闭电源、火源,以免酒精挥发后遇火源导致爆燃。取用后用盖封闭,严禁敞开放置。

(三)家中不宜大量囤积酒精。消毒以够用为宜,不要大量囤积酒精,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

(四)避光存放防止倾倒破损。领用、暂存、使用酒精,严禁使用无盖的容器;应避免用玻璃瓶装存,防止跌落破损;家中剩下的酒精,可避光存放在柜子等阴凉处,盖紧盖子,避免挥发。

(五)避免儿童触碰。酒精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家长应教育孩子不要玩弄酒精,更不能用火点燃。

(六)酒精燃烧的处置。酒精燃烧应用湿毛巾或湿棉被进行覆盖灭火,紧急情况及时拨打119报警。

二、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

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本单位、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员工开展一次岗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医用酒精储备库、医用氧气生产储存区、物资储备库等库房要单独、科学设立,并指派专人看管。

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

(一)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包括:定点治疗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等。

(二)疫情防控重点单位要做好“一落实”:落实专人管理和消防安全制度。“二规范”:规范防火巡查检查;规范用火用气用电用油。“三强化”:强化医护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强化病员应急疏散方向指引等消防安全提示;强化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能力。“四确保”:确保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到位;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疏散示意图;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五禁止”:禁止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禁止在门窗处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栅栏;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禁止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禁止违规使用明火。

四、居(村)民住宅消防安全

加强居(村)民住宅火灾防控,确保村社、小区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畅通,留足“生命通道”;将禁止家庭私拉乱接电线、明火取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纳入社区排查和宣传内容;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巡查,提醒广大群众在防病毒的同时一并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居家人员要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厨房,不在楼道口、楼梯间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不乱停乱放和占用消防通道,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居家人员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

宁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上一篇:会东县大崇镇:大崇镇人民政府关于暂停赶集活动的通告
下一篇: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1号)
一周阅读排行榜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合作联系 | 广告咨询

始于2008年 凉山在线 www.ls520.net 版权所有 | 蜀ICP备17037243号-2 凉山州网监备案号:51340003001212

联系电话:0834-2596961 电子邮件:515299333@qq.com 联系 QQ:418311737 QQ:515299333

欢迎商家、企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朋友与本站合作,共赢未来! 联系地址:西昌市中信国际花城B幢5单元18楼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