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青年见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普格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5-30 09:40:04 阅读量:
为不断改善我县就业氛围,积极推进青年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青年见习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函[2019]142号)文件精神,帮助我县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认定和管理

  县域内办理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并达到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申请见习基地认定。

  (一)申报条件:办理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并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岗位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需提供资料:《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就业见习基地需求情况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简介、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

  (三)申请流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向县就业局提出申请,受理后,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提出初审意见报县人社局认定,并与见习基地签订《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认定结果。

  (四)见习基地退出:见习基地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向县就业局报送见习岗位需求,或拒绝接受青年见习的,视为自动放弃见习基地资格,取消见习基地资格。经认定的见习基地认定期限为2年,2年期满经县人社局考核合格的继续认定为见习基地,不合格的不再认定。

  二、组织青年见习

  (一)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3-12个月

  (三)申请程序:

  1、有见习意愿的青年向县就业局提出参加见习申请,县人社局受理,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对其中符合条件且参加就业见习的失业青年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管理。

  2、县就业局根据见习青年的愿望和见习基地提供的岗位,为双方搭建平台,进行供求对接、双向选择,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报县就业局备案后生效。

  3、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根据见习青年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出具《就业见习考核鉴定书》,作为用人单位招用、聘用的依据。

  三、见习补贴申领

  见习青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由见习基地按月支付,见习基地按季向县就业局申领见习补贴。

  见习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1320元/月)发放。四川省人社厅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申请需提供资料:《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审批表》、《吸纳就业见习青年名单》、见习人员考勤记录、见习人员《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和企业(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企业 (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具体政策解释请咨询县就业局,申请表格请到县就业局领取。

  联系电话:0834-4775248

  普格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9年5月23日

上一篇:德昌县关于开展主城区烧烤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下一篇:宁南县6月1日停水通知
一周阅读排行榜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合作联系 | 广告咨询

始于2008年 凉山在线 www.ls520.net 版权所有 | 蜀ICP备12019630号 凉山州网监备案号:51340003001212

联系电话:0834-2596961 电子邮件:515299333@qq.com 联系 QQ:418311737 QQ:515299333

欢迎商家、企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朋友与本站合作,共赢未来! 联系地址:西昌市中信国际花城B幢5单元18楼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