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昌车窗广告是商机还是隐患?
作者: 陈璇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6-11-10 14:05:32 阅读量:
贴满广告的车窗。
近日,家住西昌市河东街教师新区的巫先生告诉记者,最近在开车途中遇到了一件闹心事。
“我当时开着车从胜利路途径四袁公路交叉路口时,前方一辆玫红色丰田雅力士汽车突然变道,我才看见它前方紧挨着还停有一辆奥拓车。”巫先生说道,虽然他采取了最快速度的刹车,仍不可幸免的“吻”上了奥拓车的屁股。
“雅力士车的突然变道让我措手不及是一个原因,更主要另一个原因是它的后挡风玻璃上贴满了开锁广告,把我的视线全挡住了。”巫先生生气地告诉记者。
现象:广告爬上车后挡风玻璃
记者在西昌城区街头走访时,不时看到车体上张贴广告的车辆经过,这些广告多贴于车身和后挡风玻璃上。而广告内容五花八门,大多是设计装修、婚纱摄影、防水补漏等等。而这些广告多是贴纸,小部分是喷绘。
据了解,现在有些车辆后窗的广告贴纸是网状单向透视材料制作的(车内可以看到后窗外),从车外看是一块完整的广告,从车内看则是一块半透明的物体。而这些广告与车辆后挡风玻璃的长宽相同,占据了后挡风玻璃全部位置。
“广告贴在自己的车身上,走哪宣传到那,宣传范围扩大,就出点制作费。”在车窗上张贴了某奶茶店加盟热线广告的罗女士说,目前自己经营着一家生意不错的奶茶店,想扩大招商范围,自从家人提议将广告贴到车身后,打电话咨询加盟的人很多,这效果罗女士很是满意。
但市民朱大爷告诉记者,一次,他就看到自家小区里一辆后挡风玻璃上贴满广告的面包车在倒车时,撞上了小区树杆上,“啪”的一声左尾灯掉了下来。朱大爷认为,“只要车的后挡风玻璃有贴广告,必定会影响行车安全,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负责任,这种行为坚决制止。”
提醒:广告遮挡违反规定
虽然车辆后挡风玻璃贴广告在不少人看来,属于互惠互利的好事,但交警并不建议司机们这么做。据路边执勤交警告诉记者,在执勤过程中,确实经常发现私家车主在车身、车后挡风玻璃上张贴广告现象。
交警表示,“当后挡风玻璃上被满满地张贴了广告,司机在驾车时,尤其在倒车时,广告会遮挡其视线,导致不能及时观察到后面的情况,很容易发生事故。”
另外,用广告贴纸遮挡后挡风玻璃是否违反规定?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志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若违反该规定,将被处以20至200元罚款。
交警表示,在执勤过程中遇到类似的情况,大多以教育为先,希望车主自行撕掉车身广告。
为此,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行车过程中,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不要用广告遮挡后挡风玻璃,做到平安出行。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行车过程中,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不要用广告遮挡后挡风玻璃,做到平安出行。
文/图 凉山日报记者 陈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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