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清汤3万元?西昌一服务员烫伤顾客 被索赔巨额医疗费

作者:杨晓虹 来源:凉山城市新报 时间:2016-10-27 14:57:41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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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期间,文女士到店吃粉,被服务员不小心用汤烫伤。事发20多天后,该女士却找上门来,要求店家赔偿3万元。如果不赔,吃喝拉撒都将在店内进行。10月24日上午10时,本报热线接到市民爆料:“三兄弟羊肉馆内,有对母女在众目睽睽之下‘闹事撒泼’。一直喊老板赔她3万块钱,现场好多人都在看哦。”到底是为何事能引起众多市民的围观?为何事发20多天后,该女士才找上门来索赔3万元?第一时间内,新报记者带你一探究竟。 

 
  “我不得管你那么多!真是太气人了!给我女儿弄那么大一块疤,你今天不赔我们3万块钱,这件事走不脱!”“就是!反正我们两娘母是外地人。我找不到你们这派出所在哪里,我就在你这,吃在这儿,睡在这儿!反正不赔我就不走!是你们烫到我的!现在把我整来工作也没得了,我也啥子都不怕了!你不赔,我今天就在这儿了。”10月24日,上午9点多,位于大成的三兄弟鲜羊肉馆内,一对母女突然开始大声吵闹起来。
 
  “我当时在店子里面吃粉,突然就看到那两个女的,气势汹汹地就在店子里面找到老板吵闹。人家服务员给她们开水倒起,她们直接把茶壶给别个摔了。边摔还边乱骂,我们好多在店里面吃饭的顾客都听不下去了。劝她们有啥子好好说,心平气和地商量一个解决办法,但是都劝不听,一直闹。这样影响也太坏了嘛。”爆料人丛女士告诉记者说,“她们从一开始,就要求老板赔她们3万块钱,据说是国庆节的时候,店里面的一个服务员把她烫到了。具体啥情况,我们也不太清楚。”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服务员不小心将其烫伤,

  她要求我们赔偿3万元。
 
  三兄弟鲜羊肉馆的老板周女士告诉记者,“这是国庆节发生的事了。是10月4号,中午大概一点过。那天他们七八个人来店里面吃粉,然后我们店里面一个妹妹,给他们端清汤的时候,不小心就把汤洒在其中一个客人身上了。”周女士回忆道,“当时我们就立马道了歉,询问客人烫得严不严重,还赶紧把客人的衣服擦了。当时我们也给她说了,需要上医院检查下不,结果她自己说没得事。现在过了20多天了,她找上门来,要我们赔她3万块钱。我们也不是不认这个责,但是这3万,也太夸张了吧!我们一直和她们商量,但就是这个赔偿金额没办法达成一致。”
 
  随后,记者找到了当时不小心烫伤客人的服务员小毛:“那天我给他们端汤的时候,不晓得哪个撞了我一下。我就洒了点汤出来,刚好就洒到了客人的左后腰上。然后她就就叫了一下,我和老板赶紧给她道歉,让她赶紧看看严不严重。当时我们看到,被汤洒到的地方有点发红。我们老板就问她需不需要去医院,她自己说没得事,只是有点红而已。我赶紧去对面药店给她买了一支烫伤药给她。”
 
  同样当时在现场的服务员小邓告诉记者说:“我们经常在工作中被烫伤。说实话,当时我看到客人身上,烫的并不算严重。但是昨天(23)日,客人找上门来,直接要求我们店子进行经济赔偿,要我们赔她3万。我们一个在米粉店里面打工的小妹,3万简直对于我们是天文数字!”
 
  “我们说,她大老远从攀枝花过来也不容易,我们愿意承担2000元的赔偿金额。但是她们一直咬到3万元不放。最后和我们商量,说是折中,赔她1万5000元。或者就是一分钱不要,喊我们想办法把她这块疤去掉。我们现在也没办法,只有通过消协来解决了。”周女士说。
 
  “要么赔钱,
 
  要么就把疤给我去掉!”
 
  待店内气氛稍微缓和后,记者采访了丛女士口中“闹事者”——文某。她告诉记者,她是攀枝花人,今年43岁,另一名是她的母亲。
 
  “我国庆节来西昌耍的时候,在他们店里面吃粉。我表弟喊服务员端几碗清汤,我没要。我就背对到吃粉,突然就遭烫了!当时我赶紧看被烫伤的地方,有点红,火燎燎的疼。”文女士回忆道,“然后服务员就一直没反应。我就说‘你把我泼到了,总要有个人来管噻。’那个服务员听到了才拿起卫生纸来把我裙子擦了。然后我给她说:‘这不得行哦。我有点火燎燎的痛,你还是去药店给我买点烫伤药来给我擦一哈喃。’那个服务员才去给我买的药。”
 
  据文女士介绍,当天自己擦了服务员买来的药后,觉得不是被烫得太严重,以为会慢慢恢复,便没有追究。那为什么过了20来天后,文女士突然又找上门来了呢?
 
  文女士告诉记者:“我回攀枝花后,睡了一觉起来就发现被烫伤的位置起了水泡。那些被烫红的地方开始发黑。但就算这样,我都没想过要来找他们。我自己找了点芦荟还买了点消炎药来吃。但是伤情却不见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我就去了攀枝花中心医院。医生诊断:烫伤后出现炎症,色素沉着。医生告诉我,这个疤十有八九肯定是留定了。除非去美容机构,看有啥子办法消除不。”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论年龄。听了医生的话,文女士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心里面很不是滋味。经过和家里人反复商量,23日时,来找到三兄弟鲜羊肉馆讨要说法。当时店子给文女士的答复为:老板没在店内,先让其住一晚,所有开支由店子承担,等24日早上老板从成都回来再商量解决办法。
 
  那么,为什么一张口就要3万元赔偿呢?文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自己太气了嘛,就乱吼了个价,让老板自行商量。但是说实话,现在不要说祛疤了,光是去个斑就3000多。但是他们老板商量的结果是只赔我2000块钱。我从治病,到现在,包括误工费、车费、住宿费都花了一千多块钱了。所以我咋个可能接受只赔2000块嘛。”
 
  文女士向记者透露,自己目前的意愿是,如果店家只赔偿2000元的话,那就要出钱把自己的疤去掉,并且承担在祛疤期间,自己在西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者,陪自己一起去美容机构鉴定,祛疤需要都少钱,店家把钱给自己,自己回攀枝花祛疤也行。
 
  消协介入,

  店家赔偿文女士6000元。
 
  由于双方就解决此事的办法一直僵直不下,24日下午3点,双方一致决定通过消费者协会来解决此事。西昌市食品工商局消保股罗股长告诉记者说:“我们分别站在双方的角度,为他们进行调解。经过我们消协工作人员的努力,最后此事以店家赔偿文女士6000元得以圆满解决。对此解决结果,双方均一致表示满意。”
 
  那么,如果以后再遇见类似的事件该怎么办呢?
 
  记者咨询了攀西事务律师所的律师许丹。她表示,在餐馆用餐被小工不慎用端来的食物烫伤,因此事发生的纠纷在我国民事法律关系里面属于侵权责任纠纷,餐馆经营者应承担侵权责任,餐馆经营者此时的身份是侵权责任赔偿义务人,被烫伤的顾客系被侵权人,此时的身份为侵权责任赔偿权利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烫伤的顾客此时可以要求餐饮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以及遵照医嘱可能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等。但顾客对精神损害金的要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也就是说,赔偿权利人对消除疤痕部分费用的要求包含在医疗费当中,法律对医疗费部分的赔偿都是以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包含遵照医嘱可能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用)和医疗花费票据为标准,赔偿权利人只要能够提供医院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证明,所产生的费用就可以得到支持。
 
文/图 凉山城市新报记者 杨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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