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尔古瓦体等见义勇为人员的决定
作者: 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时间:2020-10-17 11:28:00 阅读量: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奖励尔古瓦体等见义勇为人员的决定
凉府发〔2020〕11号
关于表扬奖励尔古瓦体等见义勇为人员的决定
凉府发〔2020〕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了褒奖尔古瓦体等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凉山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十一届州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评定尔古瓦体、王仁刚、杨舒怀、罗林、胡迁、陈大明6位同志为州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给予每人1万元的现金奖励。
全州广大干部群众要学习他们见义勇为、临危不惧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共同营造更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充分激发正能量,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文明和谐新凉山而努力奋斗。
附件:尔古瓦体、王仁刚、杨舒怀、罗林、胡迁、陈大明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介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尔古瓦体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介
尔古瓦体,男,彝族,1972年8月生,四川省西昌市四合乡四合村干部。
2019年7月13日下午,7名小孩在西昌市四合乡西河的河道里玩耍时被突如其来的山洪围困,情况十分危急。尔古瓦体当时正对西河河道进行例行巡查,当巡查到四合桥头时,他发现有7名小孩被上涨的河水围困在河道中,情急之下,尔古瓦体连衣服鞋子都没脱,直接下河,连续5次下河,来回10趟,成功将7名小孩从被困点转移至河岸安全位置。上岸之后,尔古瓦体顾不上休息,穿着一身湿漉漉的衣服,拖着疲惫的步伐将7名小孩及时送回各自家中交予他们的监护人。
2020年以来,尔古瓦体听从指挥和派遣,毅然忘我地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连续2个月,日夜坚守在疫情防控卡点。在西昌“3.30”森林火灾中,他积极主动报名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连续2天1夜往返于崎岖不平的山路,将被烧毁的树砍下再背下山。大火过后,为防死灰复燃,在统一安排下,背着喷雾器在马道百花深沟喷灭余火点,为百分百灭掉余火点,昼夜坚守。
2020年5月26日,西昌市人民政府评定尔古瓦体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王仁刚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介
王仁刚,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西昌市新村街道办瑶山社区“西昌格格”巡逻防控队队员。
2020年1月24日凌晨2时45分,在星宇学校大门前,作为“西昌格格”的王仁刚与队员们照例对所属辖区进行巡逻防控,在巡逻途中遇到一群人正在吵架,随即上前规劝调解。然而吵闹之势愈演愈烈,一方当事人突然动手打人,王仁刚与队员们立马上前制止,并向西郊派出所报告,同时对整个滋事斗殴过程进行了录像。就在此时,另一方人群中突然有一名人员手持菜刀冲了出来,对先动手打人的人进行人身威胁。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王仁刚不顾自身安危,立马冲上前去夺下菜刀,避免了事态恶化。随后协同队员再次对双方人员进行规劝调解,直至警车到来。
王仁刚作为一名“西昌格格”,面对危险常常冲锋在前,数次及时有效地阻止恶性滋事斗殴事件,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2018年8月18日晚,曾与另一名群众一起在海河天街救下一名落水男子;3日后的深夜,又一次救起一名在海河轻生的群众。
2019年3月18日,西昌市人民政府评定王仁刚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杨舒怀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介
杨舒怀,男,汉族,1998年7月出生,西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辅警。
2019年10月30日晚,西昌市公安局战训基地的学员杨舒怀在海河天街巡逻时发现一名女子不停来回折返,站起又坐下,这些异常举动引起了他的警惕,便准备上前询问女子,可是还未走近,行为异常的女子已经跨过河边防护铁链一头跳进海河,杨舒怀快速冲到了女子跳河的岸边,鞋都未来得及脱就立马跳入冰冷的水中救人。与此同时,正在对岸巡逻的“西昌格格”王绍荣也看见了女子跳河的一幕,也顺势跃入河中,共同展开了一场惊险又感人的营救。由于正值深夜加之周围灯光昏暗,杨舒怀在水中扒拉了好几次,都落空了。后面借着微弱的灯光,才看见女子的双脚,那时候,该名女子整个人已经倒立在水中,情况十分紧急。经过多次努力后,杨舒怀终于拉住女子的手臂,这时,对岸游过来的王绍荣从后面使劲将女子往岸边推,在杨舒怀、王绍荣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将跳河轻生女子救上岸,随即赶来岸边的其他战训学员帮助拨打了120,医护人员在现场对女子进行检查,确定已无生命危险。
2020年5月26日,西昌市人民政府评定杨舒怀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罗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介
罗林,男,彝族,1991年10月出生,德昌县小高镇中心小学教师。
2019年8月17日14时左右,正在群英沟和朋友游玩的罗林发现,有一男一女两个成年人在上游三十米处拼命朝他们挥手呼喊,由于流水声音太大,距离也比较远,所以根本听不清,但能看出举动很慌张。“我的孩子,快救救孩子”,那声嘶力竭的叫喊隐约传到了罗林的耳朵里,他立刻紧张起来,“不好,他们的小孩肯定被水冲走了”,罗林立刻跳到身边最大最高的石头上四处搜寻小孩的身影。由于河水非常湍急,河里的大石头也比较多,根本看不清。但是罗林并没有放弃寻找,突然,他发现小孩的身影在水里挣扎,头已淹没在水里面,于是他毫不犹豫的跳进湍急的河水,奋力向小孩游去,一把抓住落水小孩的脚,拼了命的往河边游。游到了岸边,罗林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但他看到那个小孩意识已经涣散,情况十分危急,立即对小孩进行施救,经过多次反复施救,小孩慢慢清醒过来。他悄悄地离开了。后来孩子的父母带着孩子给罗林专程送去了锦旗。
2019年12月20日,罗林被德昌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并给予奖励。
胡迁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介
胡迁,男,彝族,1983年9月出生,国网德昌县供电公司(永郎供电所)工作人员。
2019年1月5日11时,国网德昌县供电公司永郎供电所外线巡线工胡迁与同事在老碾镇纸房村报修结束回供电所途中,经过锦川镇街地村一组时,看见路边正在修建房屋。作为一名一线供电服务人员的工作习惯,便下车对其进行安全用电检查。正在这时,胡迁突然听见远方传来“啊”的一声呼喊,胡迁急忙跑过去,发现是有小孩落水了。情急之中,胡迁不顾异常寒冷的天气,衣服鞋子未脱、手机也未拿出放起便毫不犹豫跳进刺骨的水中,将落水儿童从冰冷的水里救起,看孩子没事,胡迁便和同事们悄悄离开了。当天下午,获救小男孩的家人多方打听后,来到永郎供电所,拿出2000元钱给胡迁买新手机,被胡迁退回了。事后,获救儿童家属又多次想登门拜访胡迁,都被胡迁婉言拒绝了。最后,他们送了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危急时刻,胡迁不顾个人安危,及时伸出援手,挽救了一个小生命,也挽救了一个家庭,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供电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供电员工的风采。
2019年12月20日,胡迁被德昌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并给予奖励。
陈大明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介
陈大明,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雷波县海湾乡柏杨村四组村民。
2019年5月18日13时左右,陈大明从位于乐水湖边望湖鱼庄旁的儿子陈真文处吃了午饭后顺着乐水湖步道回家,走到距乐水湖100多米处时,看到一小女孩(马玥军)掉入乐水湖中,正在水中拼命挣扎,步道上两个七八岁的小孩在呼喊救命,陈大明顾不了脱衣裤,当即跳入水中奋力将小女孩托举出水面,但由于湖边是光滑的斜坡,陈大明无法将小女孩带上岸,这时一个年轻小伙子递过一个渔网,把小女孩拉上了岸。陈大明由于年纪较大并有脑梗和心梗等疾病,体力不支无法自己上岸,只能将手插入岸边斜坡的缝隙,由那个小伙子拉上岸。上岸后一名好心大姐见陈大明的手受伤流血,将随身携带的创可贴递给陈大明止血包扎伤口,并催促陈大明赶紧去换衣服。随后陈大明由于体力透支、身体不适,打电话让其儿子陈真文接回家。
2019年12月27日,陈大明被雷波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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