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部署免疫规划专项攻坚行动
作者: 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时间:2020-05-25 14:07:37 阅读量:
为切实加强全州免疫规划工作,规范接种行为,提高目标儿童免疫接种率,有效遏制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我州印发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免疫规划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了专项攻坚行动的总体目标:一是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6县(市)目标所有单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其余11县达到90%以上。二是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6县(市)所有预防接种门诊100%达到规范化门诊标准,其余11县90%以上预防接种门诊达到规范化门诊标准;合理布局村级接种点,村级接种点100%达到合格接种点标准。三是按照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全州所有疾控机构和所有类型的接种单位实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信息化,力争至2020年6月底前所有单位信息化设备准备到位,2020年12月底实现全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信息全程可追溯。四是实现全州所有接种单位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冷链设备及冷链温度监测系统。
《通知》明确了九项攻坚措施:
措施一:强化各级党政责任体系建设。州委、州政府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对17县(市)目标考核内容,增加考核分值权重,未实现攻坚目标的,将严肃问责。各县(市)要按照1元/人/年的标准或当地疾控机构需求测算情况,将免疫规划专项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措施二:建立以乡镇为网底的免疫规划工作管理新模式。建立县、乡(镇/社区)党委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卫生部门负责技术支撑的管理模式。预防接种单位要整合当地村医生,组成免疫规划工作小组,承担本地免疫规划的具体工作。
措施三:开展免疫规划集中整治工作。针对我州存在的薄弱环节,于2020年5—12月开展集中整治,整治对象为我州民族地区(乡镇)、既往免疫规划薄弱地区,开展0—6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摸底登记工作,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查漏补种。
措施四:强力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合格村级接种点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规范化门诊达到100%,每县(市)建立2个以上5A示范化门诊,其余11个县规范化门诊达到90%以上,每县至少建立1个5A示范化门诊;全州村级接种点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措施五: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及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管理。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预防接种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考核标准;落实预防接种单位的职责;县级以上设有妇产科的的医疗机构,由各县(市)卫生健康局以正式文件下达任务;加强预防接种人员管理。
措施六:贯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规范疫苗管理。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免疫规划疫苗年计划和双月计划、非免疫规划疫苗计划并按时上报;要按相关规定做好疫苗接收、储运及使用,保证温度记录真实有效,做到疫苗日清月结和账苗相符。
措施七:规范免疫规划资料的收集。免疫规划资料收集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规定进行。
措施八:严格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片区预防接种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及承担补种,按要求开展春秋季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
措施九:持续保持监测系统敏感性。按照省、州要求,完成2020年度接种率监测、AFP病例监测、麻疹监控、AEFI监测和处置;完成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监测。
《通知》要求,各县(市)要按照1元/人/年的标准,预算当地免疫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县(市)疾控中心要对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和接种点开展全年至少2次技术指导,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记录并书面报当地卫生健康局。
《通知》提出了专项攻坚行动的总体目标:一是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6县(市)目标所有单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其余11县达到90%以上。二是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6县(市)所有预防接种门诊100%达到规范化门诊标准,其余11县90%以上预防接种门诊达到规范化门诊标准;合理布局村级接种点,村级接种点100%达到合格接种点标准。三是按照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全州所有疾控机构和所有类型的接种单位实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信息化,力争至2020年6月底前所有单位信息化设备准备到位,2020年12月底实现全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信息全程可追溯。四是实现全州所有接种单位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冷链设备及冷链温度监测系统。
《通知》明确了九项攻坚措施:
措施一:强化各级党政责任体系建设。州委、州政府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对17县(市)目标考核内容,增加考核分值权重,未实现攻坚目标的,将严肃问责。各县(市)要按照1元/人/年的标准或当地疾控机构需求测算情况,将免疫规划专项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措施二:建立以乡镇为网底的免疫规划工作管理新模式。建立县、乡(镇/社区)党委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卫生部门负责技术支撑的管理模式。预防接种单位要整合当地村医生,组成免疫规划工作小组,承担本地免疫规划的具体工作。
措施三:开展免疫规划集中整治工作。针对我州存在的薄弱环节,于2020年5—12月开展集中整治,整治对象为我州民族地区(乡镇)、既往免疫规划薄弱地区,开展0—6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摸底登记工作,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查漏补种。
措施四:强力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合格村级接种点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规范化门诊达到100%,每县(市)建立2个以上5A示范化门诊,其余11个县规范化门诊达到90%以上,每县至少建立1个5A示范化门诊;全州村级接种点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措施五: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及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管理。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预防接种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考核标准;落实预防接种单位的职责;县级以上设有妇产科的的医疗机构,由各县(市)卫生健康局以正式文件下达任务;加强预防接种人员管理。
措施六:贯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规范疫苗管理。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免疫规划疫苗年计划和双月计划、非免疫规划疫苗计划并按时上报;要按相关规定做好疫苗接收、储运及使用,保证温度记录真实有效,做到疫苗日清月结和账苗相符。
措施七:规范免疫规划资料的收集。免疫规划资料收集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规定进行。
措施八:严格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片区预防接种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及承担补种,按要求开展春秋季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
措施九:持续保持监测系统敏感性。按照省、州要求,完成2020年度接种率监测、AFP病例监测、麻疹监控、AEFI监测和处置;完成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监测。
《通知》要求,各县(市)要按照1元/人/年的标准,预算当地免疫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县(市)疾控中心要对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和接种点开展全年至少2次技术指导,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记录并书面报当地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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