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2019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政策公布
作者: 来源:凉山州教育局 时间:2019-04-20 15:35:48 阅读量:
01
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凉山州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50%的招生计划将以指标到校生的形式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包括辖区内的公办初中学校、高完中学校初中部以及经审批依法举办的民办初中学校,以下简称“初中学校”)。凉山州民族中学50%的招生计划也将以指标到校生的形式分配到本校初中部和全州17个县市,分配到各县市的名额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分解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州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可自愿申报指标到校生招生,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同样以指标到校生的形式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
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及名额分配于2019年4月底前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凉山州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公布。
02
报考条件
报考指标到校生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我州正式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初一年级即在本校正常入学,具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3个学年。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学生,应具有本校2年以上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2个学年以上。
(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
03
推荐办法
(一)由初中学校根据州、县市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校指标到校生工作方案及推荐办法,并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学校应在校内公示本校的指标到校生工作方案及推荐办法、本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本校分配到的指标到校生招生学校及名额、指标到校生招生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本着自愿原则,可以申请一所面向本校有指标到校生招生名额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在申请时须本人填写《凉山州2019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申请表》,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并摁指印后交就读的初中学校。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名单应在校内和初三年级的每个班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三)初中学校根据本校的推荐办法,依据申请考生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初三上期中考适应性考试成绩占80%,初二学年末文化考试成绩占20%)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照从高到低、等额推荐的原则,确定本校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和初三年级的每个班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凡经学校公示无异议推荐为指标到校生的考生不得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
(四)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单由初中学校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核。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单统一于2019年5月25日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网址同上)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04
录取办法
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提前批次的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无需进行填报。指标到校生由州招考办在提前批次进行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全州中考,且中考成绩(含加分)必须达到招生学校确定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公布的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考生填报的其余类别和批次志愿的录取。
05
招生纪律
初中学校应按照统一的时间要求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指标到校生的推荐必须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申请或者不申请指标到校生,不得提前违规确定推荐人选。对在推荐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和个人,考生及家长(监护人)可向当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严格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凉山州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50%的招生计划将以指标到校生的形式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包括辖区内的公办初中学校、高完中学校初中部以及经审批依法举办的民办初中学校,以下简称“初中学校”)。凉山州民族中学50%的招生计划也将以指标到校生的形式分配到本校初中部和全州17个县市,分配到各县市的名额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分解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州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可自愿申报指标到校生招生,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同样以指标到校生的形式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
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及名额分配于2019年4月底前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凉山州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公布。
02
报考条件
报考指标到校生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我州正式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初一年级即在本校正常入学,具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3个学年。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学生,应具有本校2年以上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2个学年以上。
(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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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办法
(一)由初中学校根据州、县市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校指标到校生工作方案及推荐办法,并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学校应在校内公示本校的指标到校生工作方案及推荐办法、本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本校分配到的指标到校生招生学校及名额、指标到校生招生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本着自愿原则,可以申请一所面向本校有指标到校生招生名额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在申请时须本人填写《凉山州2019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申请表》,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并摁指印后交就读的初中学校。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名单应在校内和初三年级的每个班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三)初中学校根据本校的推荐办法,依据申请考生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初三上期中考适应性考试成绩占80%,初二学年末文化考试成绩占20%)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照从高到低、等额推荐的原则,确定本校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和初三年级的每个班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凡经学校公示无异议推荐为指标到校生的考生不得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
(四)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单由初中学校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核。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名单统一于2019年5月25日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网址同上)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04
录取办法
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提前批次的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无需进行填报。指标到校生由州招考办在提前批次进行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全州中考,且中考成绩(含加分)必须达到招生学校确定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公布的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考生填报的其余类别和批次志愿的录取。
05
招生纪律
初中学校应按照统一的时间要求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指标到校生的推荐必须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申请或者不申请指标到校生,不得提前违规确定推荐人选。对在推荐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和个人,考生及家长(监护人)可向当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严格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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