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一16岁花季少女轻生被甘洛辅警甜言相劝救下…
作者: 来源:甘洛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时间:2018-07-09 14:49:31 阅读量:
7月8日,甘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救助了一名试图轻生的花季女子。
2018年7月8日上午12时许,甘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辅警木乃尔举按照县公安局“夏安”行动部署要求,在县城滨河公园路段执勤,他见甘洛河大桥附近停了几辆大车,便前去清理疏导车辆,突然,看到一个年龄约16岁的花季女子坐在甘洛河大桥中间栏杆外面,表情异常,欲跳河轻生,她的妈妈、叔叔等几个家人都不敢去拉她,站在远处盯着她。桥面距河水有30多米高,正值汛期,水流湍急,汹涌澎湃,令人胆寒,女子命悬一线,危在旦夕。木乃尔举判断女子有轻生的倾向后,他十分冷静,慢步上前,在相距该女子约一米远的地方停下来,与该女子进行沟通交流,稳定女子情绪。木乃尔举说道:“你在这里干啥子,为何想跳河?”女子把头转过来,一脸委屈,一言不发,两眼挂着泪痕盯着木乃尔举。木乃尔举又说道:“你长得象花一样漂亮,如果仅仅因为受了一点委屈就寻短见,这就不对了,对不起你自己,对不起你父母,望你从宽想一下。”
这时,女子的妈妈站在远处骂了一句“简直是听不尽人话的畜生。” 女子赌气把脸转过去,背对着木乃尔举,木乃尔举趁机火速弯腰双手将女子死死抓住,头上的大檐帽掉进河里冲走了。
女子救上来后,心里窝了一肚子火的叔叔冲过来,对女子打了几巴掌,木乃尔举立即制止,并严厉批评道:“你这样简单粗暴教育是不对的,是违法的”。女子的叔叔认识到不对便收手了。据悉,女子名叫:阿某某,家住甘洛县新市坝某某村,因与父母家人发生矛盾,吵架扯皮而产生轻生念头。在家人带走阿某某的时候,木乃尔举嘱咐女子家人要多和女子沟通交流,悉心照顾,防止矛盾激化,防止她再次产生轻生的念头,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凉山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