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西市征告〔2025〕9号)
作者: 来源:西昌市政府 时间:2025-06-04 10:54:03 阅读量:
西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市征告〔2025〕9号
西市征告〔20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征收安宁镇、安哈镇、川兴镇、经久乡、太和镇、长安街道、北城街道部分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474号
三、建设用地批准批次及用途:西昌市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四、征收范围、土地现状
(一)被征收土地权属:安宁镇马坪坝村2、3组;安哈镇新营村8组;北城街道北门社区8组;川兴镇新农村3、6组及村集体;经久乡经久村2、4、5、6、7、8组,王家社区3组;太和镇九龙村2、5组;长安街道安宁村3、4、5、6、8、9组,焦家村6组。
(二)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及现状: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为269亩。
(三)征收范围: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五、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本项目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6月21日止。
(二)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