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华电凉山盐源大河风电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作者: 来源:盐源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7-12 16:49:55 阅读量:
为保障四川华电凉山盐源大河风电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四川华电凉山盐源大河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白乌镇卡拉坝村7、8组,官地镇阿梯坝村。拟征收集体土地0.0401公顷(其中农用地0.0033公顷, 未利用地0.0368公顷);同时拟使用盐源县元宝片区林业工作站国有土地1.2860公顷(其中农用地0.1945公顷,未利用地1.0915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及使用国有土地共计1.3261公顷。拟征收土地四界以勘测定界图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四川华电凉山盐源大河风电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相关部门已进行勘测定界,并对土地权属、面积、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建(构)筑物进行了现场测绘及实物登记。
四、公告时间
自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3日。
五、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迁入、分户、土地流转、房屋交易、房屋翻(扩)建等有关事宜。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信息公开栏内张贴公示,并在盐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
特此公告。
盐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白乌镇卡拉坝村7、8组,官地镇阿梯坝村。拟征收集体土地0.0401公顷(其中农用地0.0033公顷, 未利用地0.0368公顷);同时拟使用盐源县元宝片区林业工作站国有土地1.2860公顷(其中农用地0.1945公顷,未利用地1.0915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及使用国有土地共计1.3261公顷。拟征收土地四界以勘测定界图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四川华电凉山盐源大河风电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相关部门已进行勘测定界,并对土地权属、面积、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建(构)筑物进行了现场测绘及实物登记。
四、公告时间
自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3日。
五、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迁入、分户、土地流转、房屋交易、房屋翻(扩)建等有关事宜。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信息公开栏内张贴公示,并在盐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
特此公告。
盐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