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昭土征字〔2020〕2号)
作者: 来源:昭觉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7-02 14:29:24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办〔 2017〕10号)第七条等规定,现将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用途: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拉一木乡洛主村、拉一木村、拖都村、洼觉村;庆恒乡比子一里村、解放村、庆恒村、洼井村;竹核乡木渣洛村、大温泉村;阿并洛古乡尔古村、瓦一拖村、吾合村;城北乡普提村;谷曲乡拉哈、洛洛村、新凉村;新城镇乃拖村、跳坝村;达洛乡洛呷村。
(二)征地位置:具体以用地项目勘测定界红线为准。
(三)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176.8896公顷。
三、征地标准:按照昭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觉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昭府发〔2020〕113号执行。
四、被征地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建(构)筑物、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配合相关工作组办理土地征收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的补偿登记工作。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征收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冻结被征收土地控制区域内的户口迁入。禁止新建、抢建、改建建(构)筑物。禁止抢栽、抢种各类作物及林木。对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附着物不予补偿,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六、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834-8332326。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昭觉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一、建设用地用途: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拉一木乡洛主村、拉一木村、拖都村、洼觉村;庆恒乡比子一里村、解放村、庆恒村、洼井村;竹核乡木渣洛村、大温泉村;阿并洛古乡尔古村、瓦一拖村、吾合村;城北乡普提村;谷曲乡拉哈、洛洛村、新凉村;新城镇乃拖村、跳坝村;达洛乡洛呷村。
(二)征地位置:具体以用地项目勘测定界红线为准。
(三)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176.8896公顷。
三、征地标准:按照昭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觉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昭府发〔2020〕113号执行。
四、被征地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建(构)筑物、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配合相关工作组办理土地征收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的补偿登记工作。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征收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冻结被征收土地控制区域内的户口迁入。禁止新建、抢建、改建建(构)筑物。禁止抢栽、抢种各类作物及林木。对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各类附着物不予补偿,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六、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834-8332326。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昭觉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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