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李子乡原党委书记马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 来源:凉山清风 时间:2022-06-16 14:53:52 阅读量:
日前,经喜德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喜德县李子乡原党委书记马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虹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干扰巡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烟酒,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钱款;公款私存、虚列支出、白条列支、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违反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指定项目施工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专项资金,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马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喜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马虹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马虹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干扰巡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烟酒,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钱款;公款私存、虚列支出、白条列支、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违反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指定项目施工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专项资金,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马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喜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马虹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