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人民检察院麻栗检察室原主任鞠勇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 来源:德昌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1-06-17 09:31:38 阅读量:
日前,经德昌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德昌县人民检察院麻栗检察室原主任、一级检察官助理鞠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鞠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隐匿、销毁重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所承办或协办案件当事人家属及相关利害关系人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主办或协办案件中,接受请托,违规打听案情,为案件犯罪嫌疑人及利害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干扰司法公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案件犯罪嫌疑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索要财物,数额巨大。
鞠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鞠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鞠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隐匿、销毁重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所承办或协办案件当事人家属及相关利害关系人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主办或协办案件中,接受请托,违规打听案情,为案件犯罪嫌疑人及利害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干扰司法公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案件犯罪嫌疑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索要财物,数额巨大。
鞠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鞠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